舊約瑪拉基書(瑪)第2章歌詞
眾祭司啊!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與我的名,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我已經咒詛你們了。
我必斥責你們的種子,又把你們犧牲的糞,抹在你們的臉上;你們要與糞一同除掉。
你們就知道我傳這誡命給你們,使我與利未(或作“利未人”)所立的約,可以常存。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
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裡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
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你們卻偏離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們廢棄我與利未所立的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所以我使你們被眾人藐視,看為下賤,因你們不守我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
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嗎?豈不是一位 神所造的嗎?我們各人怎么以詭詐待弟兄,背棄了 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
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或作“聖地”),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
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何人”原文作“叫醒的,答應的”),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
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嘆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
你們還說,這是為什麼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她。
雖然 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你們還說,我們在何事上煩瑣他呢?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眼看為善,並且他喜悅他們。”或說:“公義的 神在哪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