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泛指相信並跟隨耶穌基督及跟從其教導的人( 惡魔也相信耶穌,但它不是基督徒)。包括基督宗教三大派別:天主教,東正教,新教。公元52年左右,耶穌基督的忠貞跟從者開始以基督徒的名字為人所知。有些人認為基督徒這個名稱是由外人懷著貶意加於他們身上的。可是,好些聖經詞典編者和注釋家卻指出,使徒行傳11:26所用的動詞含有受主指引或啟迪的意思。因此,這節經文在《聖經》(和合本)譯作:“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到公元58年,甚至羅馬官員也熟知基督徒這個名稱。早於唐朝時已有大秦景教傳入中國,現流傳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清朝晚年,在中國的基督徒被稱為“教民”;由於某些不平等因素(例如教案),導致義和團的出現。義和團與教民衝突導致雙方多人死亡。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由於文化大革命等因素,一些宗教活動受到限制;改革開放後,情況得以緩解。現時的中國的基督宗教都受到官方規管,如三自教會(登記教會),也有一些不受官方規管的家庭教會(未登記教會)。其他名稱基督徒之間有些特別的相稱,如弟兄(公教慣稱兄弟)、姊妹、教友、會友等。但有基督徒認為根據《聖經》原則基督徒最好以弟兄姊妹相稱,不使用教友或會友。行為規範以神在聖經里留下的法律(例如十誡和申命記等等)為準,如果基督徒行為觸犯了神的法律,例如偷竊、通姦、淫亂等,會被從神的家庭里開除,天主教稱之為絕罰。只有真心悔改才會被重新接納為基督徒。對於墮胎的態度基督教反對墮胎,因為神的戒律里有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自身的罪(申命記24:16),以及十誡之一的不可殺人等等法律。
基督的使徒仍然在世的日子,基督徒這個名稱的確獨特而具有識別作用。(彼得前書4:16)所有以基督徒自居,但行為或信仰卻與基督的教訓相背的人,均被逐出基督徒群體之外。可是,正如耶穌曾預告一般,使徒們去世以後,撒旦便趁機撒下一些產生假基督徒的種子。這些冒充信徒的人也自稱為基督徒。其後,叛道的基督教採用強迫人歸信的手段,於是有些人只為了免受逼迫而自稱為基督徒。後來,凡是歐洲人,只要沒有自稱為猶太人、回教徒或無神論者,不論他們的行為或信仰如何,都常被人視作基督徒。不幸的是多少年來,“基督徒”這個詞已經喪失了它的大部分含義,常指某人帶有宗教色彩或有高的道德標準,而不是指一個真正的,重生的,耶穌的跟隨者。有許多不相信耶穌基督的人認為自己也是基督徒,因為他們去教堂或是生活在一個“基督徒”的國家。但是去教堂,服事那些比你不幸的人,或者做一個好人並不能使你成為基督徒。一個宣教士說過:“去教堂不會讓你成為基督徒,就好比去修車行不會讓你變成車一樣。”做教會的成員,定期參加崇拜,為教會的工作奉獻都不會讓你成為基督徒。甚至你已經受洗了,但是不代表你絕對一定是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聖經教導我們做好事不能被神接納。提多書3:5告訴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因此,基督徒是一個由神重生(約翰福音3: 3;約翰福音3:7;彼得前書1:23)並信靠耶穌基督的人。以弗所書2:8告訴我們:“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 乃是神所賜的。”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是認罪悔改,只相信耶穌基督的人。他們的信不是盲從一個宗教,一套道德標準,或是幾條清規戒律。一個真正的基督徒要相信耶穌基督和他在十字架上為贖罪而死,並戰勝死亡,第三天復活,為那些信他的人贏得永生。約翰福音1:12告訴我們:“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是神的孩子,神大家庭中的一分子,一個在基督里被賦予新生命的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的標誌是:愛人如己並遵守神的話語(約翰一書2:4;約翰一書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