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 5:15-17歌詞
添加日期:2014-05-08 時長:03分01秒 歌手:活水
人生的目的,就是神造人的目的;我們所當行的事,就是神要我們行的事。
神將人當作的事雖寫在聖經中,但也寫在各人的心中。關於神的事情,我們所能明白的、所當明白的,原顯明在我們心中,並且有是非之心同作見證,思念互相較量,知道何者為是,何者為非。神是先給了才取,先散了才收,祂先叫人知道人生的目的和當作的事,然後祂才按人已知道的審判人,叫人無可推諉。
作惡的人便恨光,並不來就光。為什麽他們恨光,不肯就了光來?這證明他們明明知道自己的所行的是惡,不願意被光顯露出來,願意隱藏在黑暗中,叫黑暗遮蔽他們,所以主耶穌說:「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不信耶穌的人尚且如此,但我們這已經信靠神的,我們所當明白的事,我們所當行的事,更是顯明在我們心中,因為有聖靈住在我們心中幫助我們,主的寶血也洗淨了我們的良心,我們的是非之心比未信主的人更清楚,更透明;這些之外,還有神所賜給我們的聖經;按理我們都當清楚神的旨意,遵行神的旨意;若是我們不遵神的旨意而行,更是無可推諉了,比不信主的人更不好。
對物質的東西有時神不每樣聽我們的禱告,但對神的旨意我們祈求就得著,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我們開門。如果不明白神的旨意,不是神不向我們顯明,是被自己的肉體蒙蔽了。
「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五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