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10:22歌詞
應當在地上過屬天的生活,在人間參加靈界的戰爭,在神和祂的使者面前來往。
神的旨意,不是要我們只在人面前作好人;祂不只在人面前要因我們得榮耀,祂還要在祂千千萬萬的使者面前因我們得榮耀。
在人間的事情,有顯明的、有隱藏的,有的人知道、有的人不知道;但在靈界中,一切都是赤露敞開的,無所謂明顯的、隱藏的;我們在人面前,常是好事就顯明出來,壞事就隱藏起來,豈不知我們所謂隱藏的事,甚至於意念中的事,思想上的罪惡,還沒有行出來的事,在靈界中都不能隱藏起來。
不但我行出來的罪惡不榮耀神,就是思想中的不義、不潔,已經在靈界中羞辱了神的名。但我們常是注意行為上的過犯,而忽略了思想中的罪念;作了一件錯事就非常不平安,說了一句錯話也覺得很懊惱,而思想中的過犯罪惡卻忽略過去了。為甚麽忽略了思想上的罪惡,因為人沒有看見。
神在挪亞的時候用洪水滅世,固然是他們的行為敗壞,地上滿了強暴的事,其中有一樣;是同樣嚴重的,是他們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因為他們的思想是犯罪的,因此他們的行為都是惡的。所以我們更當注意的是自己的思想方面,若是思想方面成聖了。言語、行為方面也就很自然地成聖了,我們也就在人間在靈界中榮耀神了。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 神面前。」(來十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