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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羅)第12章

  •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 12: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 12:3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 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 12:4

    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

  • 12:5

    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里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

  • 12:6

    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

  • 12:7

    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

  • 12:8

    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 12:9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 12:10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 12:11

    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

  • 12:12

    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

  • 12:13

    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地款待。

  • 12:14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 12:15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 12:16

    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作“事”)。不要自以為聰明。

  • 12:17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 12:18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 12: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 12:20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 12: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