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06——1978.02,福建省屏南縣棠口公社茶場知青;李鋒1978.02——1982.02,在廈門大學經濟系財政金融專業學習;1982.02——1985.07,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財貿組幹部;1985.07——1985.09,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財貿組正科級幹部;1985.09——1985.10,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1985.10——1987.04,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主任科員;1987.04——1988.09,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一秘處副處長;1988.09——1991.01,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一秘處處長;1991.01——1991.06,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主任助理;1991.06——1998.04,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1998.04——1999.03,中共深圳市羅湖區委常委、區人民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1999.03——2002.05,中共深圳市南山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黨組書記;2002.02——2003.02,中共深圳市南山區委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黨組書記;2003.02——2003.03,中共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2003.03——2005.05,中共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05.05——2008.05,中共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08.05——2010.05 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2010.05——2011.02 中共汕頭市委書記;2011.02——2012.11 中共汕頭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12.11,提名為廣東省人民政府秘書長人選。2012.11.29 任廣東省政府秘書長。
2011年2月25日,廣東省汕頭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選舉李鋒為汕頭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中國共產黨汕頭市第十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2011年11月30日在市委會議中心舉行,全會選舉產生中共汕頭市第十屆委員會常委和書記、副書記,李鋒當選為市委書記。2012年11月29日下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決定免去唐豪的廣東省人民政府秘書長職務,任命李鋒為廣東省人民政府秘書長。此前,李鋒任汕頭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今年11月被提名為省政府秘書長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