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西多吉同志自參加工作以來一直工作在公路養護的第一線,在有“全國文明道班”之稱的海拔4800米的雪拉山第26道班上成為一名裝載機駕駛員。他在工作中細心操作,嚴格要求,善於動腦筋、想辦法,從清理塌方、裝車到平整路面,每個環節都嚴格把關,善於積累總結操作經驗,總結出“三早二及時一徹底”的工作方法,對及時完成搶險工作起到了積極的作用。20年來,他一心撲在維穩和搶險保通工作中,擔負著守護所在施工地的“幸福橋”的任務。他爬冰臥雪、默默無聞,始終堅持工作第一,無私奉獻,以“鋪路石”的精神,確保了317線國道暢通無阻,儘自己最大的努力維護了一方平安。2009年,扎西多吉榮獲“西藏自治區勞動模範”榮譽稱號。
2015年7月30日,西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任扎西多吉為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阿里分院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