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1月至1985年3月任旺蒼縣東凡區茶元鄉政府計生幹部;1985年4月至1985年7月任旺蒼縣公安局東凡派出所民警;1985年8月至1985年9月任旺蒼縣公安局五權派出所民警;1985年10月至1987年7月在綿陽公安幹部學校讀書;1987年8月至1987年9月任旺蒼縣公安局五權派出所民警;1987年10月至1989年11月任旺蒼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1989年12月至1992年4月任旺蒼縣公安局洪江派出所副所長;1992年5月至1993年4月任旺蒼縣公安局五峰派出所所長;1993年5月至1994年4月任旺蒼縣公安局黃洋派出所所長;1994年5月至1996年8月任旺蒼縣公安局東河派出所所長;1996年9月至2003年5月任旺蒼縣公安局副局長;2003年6月至2005年11月任旺蒼縣公安局政委;2005年12月至今任蒼溪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09年5月22日任蒼溪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負責政法、公安、司法、信訪維穩等工作。分管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消防大隊)、縣司法局(法建辦)、縣信訪局(民眾來訪接待中心)、縣政府應急辦。聯繫縣法院、縣檢察院、武警中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