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由忽必烈於1271年所建。他的前身是成吉思汗所建立的大蒙古國。元朝的正式國號叫大元,取自於《易經·乾篇》的“大哉乾元,萬物資始”這句話。其中大元中的“大”字並非類似大漢,大唐那樣的尊稱,因為統治者是蒙古人所以又叫蒙元或胡元。1368年元廷退居漠北,因其統治地區在塞北,所以稱呼元廷的殘餘勢力叫做北元。
參見:元朝歷史1206年成吉思汗統一漠北諸部,於斡難河(鄂嫩河)建立大蒙古國。當時蒙古的宗主國為金國,金國與西夏走向衰落,蒙古先後攻打西夏與金國,並分別於1227年和1234年攻滅西夏和金國,占領中國華北。在西方,蒙古先後發動三次西征,使蒙古人稱霸歐亞大陸。1259年元憲宗蒙哥於徵伐宋戰爭去世後,領有漢地的四弟忽必烈與受漠北蒙古貴族擁護的七弟阿里不哥為了爭奪汗位而發生戰爭,最後於1264年由忽必烈獲勝。忽必烈於1271年改國號為大元,建立元朝,即元世祖。這場戰爭讓蒙古四大汗國先後脫離與大汗忽必烈的關係,直到元成宗時期才承認元帝為大汗。1276年元朝攻滅南宋征服全中國地區,使中國陷入異族的統治之下。元世祖到元武宗期間是元朝國力鼎盛時期,軍事上平定西北,但在征伐日本、東南亞諸國卻屢次失利,其中在元日戰爭戰敗。中期皇位頻繁更迭,政治始終沒有上軌道。元惠宗晚期,由於怠於政事、濫發紙幣導致通貨膨脹、為了治理泛濫的黃河又加重徭役,最後導致1351年爆發元末民變。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後,派徐達北伐攻陷元朝的首都大都(北京)。元廷退居漠北,史稱北元。1402年元臣鬼力赤篡位建國韃靼,北元亡。蒙古擴張元太祖成吉思汗蒙古人的直系祖先是和鮮卑、契丹人屬同一語系的室韋各部落。隋唐時,他們分布在契丹之北、韃靼之西、突厥之東(洮兒河以北,東起嫩江,西至呼倫貝爾)的廣大地域。曾受突厥的統治,突厥人多稱之為達怛(韃靼)。唐朝貞觀年間,突厥勢衰,室韋人一度稱臣於唐。繼突厥而起的回鶻政權崩潰後,室韋—達怛人大批進入大漠南北。大約在9至11世紀,其中的一支蒙兀室韋,從望建河下游之東逐漸西遷,到了斡難河、克魯倫河和土剌河三河的上源一帶,分成尼魯溫蒙古 和迭兒列斤蒙古 兩大支,合稱為合木黑蒙古 ,其中包括許多大大小小的氏族、部落。合木黑蒙古之外,當時在蒙古高原活動的,還有蔑兒乞、塔塔兒、克烈、乃蠻、斡亦剌等部。所有這些氏族部落,先後都受到遼和金的統治。蒙古部落的經濟發展很不平衡,到12世紀時,大部分從事狩獵遊牧,只有少數部落經營農業。不過這時,他們通過同中原的貿易獲得了大量鐵器,從而推動了生產的發展,階級的分化更加明顯。為了掠奪更多的財富,各個部落的奴隸主互相展開戰爭。蒙古高原地區的眾多蒙古部落原為金國的臣屬。隨著金國的衰落, 蒙古部落也開始壯大起來,逐漸脫離金國政權的統治。金泰和四年(1204年),蒙古諸部領袖鐵木真通過戰爭統一了蒙古高原各蒙古部落。金泰和六年(1206年),鐵木真被各部落推舉為“成吉思汗”,建立政權於漠北,蒙古國成立,國號蒙古國。從此,蒙古草原結束了長期混戰的局面。蒙古汗國成立後,不斷發動侵略戰爭擴張其疆域。
時間 | 對外戰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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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年 | 滅西遼。 |
1219年 | 西征中亞花剌子模,一直進攻到東歐的伏爾加河流域,於1225年東歸。 |
1227年 | 滅西夏,成吉思汗也在對西夏的遠征中死亡。 |
1234年 | 滅金國。 |
1241年 | 一度逼近東歐腹地。 |
1246年 | 招降吐蕃。 |
1253年 | 滅大理。 |
元朝承襲大蒙古國主要的領土,經過多次擴展後,於1311年元武宗時期達到最大,西到吐魯番,西南包括西藏、雲南及緬甸北部,北至都播南部與北海、鄂畢河東部,東到日本海,史書稱“東盡遼左西極流沙,北逾陰山南越海表,漢唐極盛之時不及也”。元朝且為欽察汗國、察合台汗國、窩闊台汗國與伊兒汗國等四大汗國的宗主國,其藩屬國涵蓋高麗與東南亞各國。範圍元朝地圖(17張)元朝的前身為大蒙古國,1206年成吉思汗鐵木真建國時領有大漠南北與林木中地區(即尼布楚地區),經由歷代蒙古諸汗的經營及三次西征後,疆域東起日本海、東海,西抵黑海、地中海地區,北跨西伯利亞,南臨波斯灣,建立起橫跨亞歐大陸的超級大國。成吉思汗時期分封東道諸王與西道諸王,東道諸王是鐵木真之弟,大多分封於塞北東部與東北地區,從屬性較強;西道諸王則是鐵木真之子,其中分封長子朮赤於鹹海、裏海、巴爾喀什湖以北的欽察草原,後由拔都建立欽察汗國;封次子察合台於錫爾河以北的西遼舊地,史稱察合台汗國;三子窩闊台分封於乃蠻舊地,後由海都建立窩闊台汗國;塞北、漢地、東北、青藏及新疆東部則由幼子拖雷獲得,後由元朝直轄。1279年元世祖滅亡南宋一統中國,根據《中國歷史地圖片照片》的記載,漢地、漠南、漠北、東北(包括外東北和庫頁島)、新疆東部(元初據有塔里木盆地西抵蔥嶺)、西藏、澎湖群島、濟州島及南海諸島皆在蒙元統治範圍之內。自滅南宋後雖然多次對日本、緬甸、安南、爪哇等國有所衝突,然而疆域大體趨於穩定。1310年元武宗時期,元朝與察合台汗國瓜分窩闊台汗國,元朝取得窩闊台汗國的漠西領土,國土面積達1400萬平方公里(北境以北緯55°為界),一說1372萬平方公里,若北疆延伸至北冰洋則有2267萬平方公里。蒙元統一後的疆域是:東起日本海,西至天山,北包貝加爾湖,南抵南海,東南包括今南海諸島與澎湖群島,西南包括今青藏高原和緬甸北部,西北至準噶爾盆地及額爾齊斯河,東北達外興安嶺(包括庫頁島)、鄂霍次克海,全國劃分為由中書省所直接管轄的首都附近的腹里地區(即河北、山東、山西及漠南部分地區)、由宣政院(初名總制院)所管轄的吐蕃地區今西藏自治區及青海、四川西部地區,以及十個行中書省,分別為嶺北、遼陽、甘肅、陝西、河南江北、湖廣、四川、雲南、江浙、江西行省。藩屬國元朝的藩屬國有高麗、緬甸、安南、占城及欽察汗國、察合台汗國、與伊兒汗國等國。北有漠北諸部、南有南洋諸國、西有四大汗國。其中有兩個直屬的藩屬國,即高麗王朝與緬甸蒲甘王朝,分別建立征東行省與緬中行省。西北方面,1268年窩闊台汗國的海都意圖奪回汗位而聯合欽察汗國與察合台汗國反元,史稱海都之亂。直到1304年元成宗時期,元廷與這三大汗國達成和議,並與伊兒汗國一同承認元朝的宗主地位,成為元朝的藩屬國,而元朝設立的行政機構(如行中書省和宣政院)也未包括這些領土。而且元成宗並賜伊兒汗國君主刻有“真命皇帝和順萬夷之寶”等漢文印璽,實質上也承認其獨立性。到1310年元武宗時期,元朝和察合台汗國先後攻滅窩闊台汗國,於元文宗年間編纂《經世大典》時,將欽察汗國、察合台汗國與伊兒汗國作為元朝的藩屬國。元朝及其藩屬國
蒙古國對華北的統治方式,是草原貴族原有的統治體系,在它所征服的定居農耕地區的延續。漢地戶口的一部分直接領屬於大汗,一部分被大汗分封給諸王、宗戚和勛臣。蒙古統治者把主持軍事、財賦征斂的部分官員和監臨各級地區的達魯花赤派到華北,同時又以款服入質、領軍從征、繳納差發為條件,允許自金末戰亂以來出現在北方的大小軍閥世侯,繼續行使在各自勢力範圍內的實際統治權。世侯們集兵刑賦役之政於一己,不相統屬。直到忽必烈建立元朝,這種局面才獲得根本轉變。他借鑑金代制度,在以“藩邸舊臣”為核心的中原知識分子參議下推行“漢法”,同時保留能充分保障蒙古貴族特權地位的種種制度,重新在華北確立了封建的中央集權制統治體系以及相應的各種典章制度。中統、至元間的創置,奠定了有元一代制度。元朝制度多沿襲金制,同時又有不少前代所不具備的特點。其中有的反映了中原王朝歷代相承的傳統體制本身的發展變化,如行省的設立;有的反映了被保留的蒙古舊制,如蒙古、探馬赤軍中的奧魯(老小營)建置;也有一些是在這兩者的互動作用下形成的,如刑罰體系中某些不同於前代的變化,對吐蕃地區實行的政教合一的統治等。主要機構中央中書省:上承天子,下總百司,領六部,為最高行政機關,行使宰相職權。中書省下有六部:吏、戶、禮、兵、刑、工。尚書省,主要負責財政事務,不過時置時廢。樞密院:中央最高軍事管理機關。御史台:最高監察機關。地方宣政院:掌管佛教僧徒及西藏事務。澎湖巡檢司:管轄澎湖和琉球。行省制度:管理地方具體事務。行中書省元朝地方最高行政機構,並為一級政區名稱。簡稱行省,或只稱省。元置中書省總理全國政務,也稱都省;因大元幅員遼闊,除腹里地區直隸於中書省、西藏地區由宣政院管轄外,又於諸路重要都會設立十個行中書省,以分管各地區。在世祖、武宗朝三次短期設立尚書省主管政務期間,行中書省也相應改稱行尚書省。元人稱其制為:“都省握天下之機,十省分天下之治。”除河北、山東、山西由中書省吐蕃地區由宣政院管轄。元帝國在地方設定行中書省。元代“行中書省”的性質,有一個轉變的過程。早期是作為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帶中書省的職銜,在外行使“省”的職能。滅南宋之後,行省逐漸轉變成了一級地方行政組織,其首長也不再帶中書省的官銜。行省下有道、路、府、州、縣、基層行政設施。行政建置蒙古人建立的元帝國在消滅南宋前,忽必烈為了方便管治中土,就已在中土開始行漢法,將中國的大都作為首都,建立了一套以傳統中央集權作藍本的政治體制,例如設立了中書省和司農司等一系列專司機構,使用漢人的統治機構來統治人民,並在朝中任用了大批儒臣,包括劉秉忠、姚樞、許衡等。首都大都就是在劉秉忠等人的規劃下建成的。此外,大元還建立了儒戶這個戶籍來保護和優待讀書人。後來,又恢復了科舉制度(不過名額很有限),尊崇孔子。理學是元代科舉的標準。從整個政權來說,元代並沒有統一的“官方思想”,一般來說,蒙古統治者更多地信奉草原的薩滿教與佛教(特別是藏傳佛教)。元世祖中統元年(1260年),遵用漢法,立中書省總領全國政務,始置丞相及平章政事、左丞、右丞、參知政事等宰執官。其後,相繼於各大地區建立行中書省。初期,仍沿用前代制度,以中書省宰執官出領各行省,稱行某處中書省事。以後此類行省實際上已成為常設的地方行政機構,與前代所置臨時性的分遣機構不同,行省官若仍以中書省宰相行省事系銜,就與中書省的許可權沒有區別,嫌於外重,遂更定官制,只稱某處行省某官,不再帶中書省宰相職銜。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銓定省、台、院、部官,罷各行省所設丞相,只置平章政事為最高長官,以與都省相區別。後來,部分地大事繁的行省許設丞相。延祐七年(1320年),復罷各行省丞相,已置者皆降為平章政事。葉順鐵木耳(1324~1328)以後,某些行省又設丞相,視需要及任職者的地位而定。各行省一般置平章政事兩員(從一品),右丞、左丞各一員(正二品),參知政事兩員(從二品),其品秩與都省官同;左司、右司合為一,置郎中、員外郎、都事,品秩皆低於都省。元末,有些行省還增置“添設”平章、右丞、左丞、參政等官。行省掌管轄境內的錢糧、兵甲、屯種、漕運及其他軍國重事,統領路、府、州、縣;距離省治遠的地方,另設宣慰司統之,作為行省的派出機構。然而,其“漢法”施行得並不徹底。由於元帝國的覆蓋面積較廣,除中原地區外還包括許多其它地方,不少中亞汗國君主以及蒙古王室成員都不滿忽必烈行漢法的舉動,忽必烈晚年也漸與儒臣疏遠,因此漢法並未成為一套完整的體系。法律元大都示意圖元代始終沒有頒布完備的法典。至元八年(1271年)以前,中原漢地斷理獄訟,基本上參用金泰和律定罪,再按一定的折代關係量刑。至元八年十一月,在建“大元”國號同時,下令禁用泰和律。以後曾數次修律,都沒有完成。判獄量刑,主要根據已斷案例,類推解釋,比附定刑,與其他封建王朝相比,司法的隨意性較顯著。其他方面的立法行政,也都以詔制、條格(經皇帝親自裁定或直接由中書省等中央機關頒發給下屬部門的各式政令)為依據。因此,元朝的法制體系,主要是由因時立制、臨事制宜而陸續頒發的各種單行法構成的。政府下令,凡在朝及地方各衙門均應分別類編先後頒發的各種格例,使官吏有所持循。當時“內而省部,外而郡府,抄寫條格,至數十冊。遇事有難決,則檢尋舊例,或中所無載,則施行比擬”。條格和斷例歲增月積,繁雜重出,互相牴牾。元政府有時將歷年所頒降的某一方面的條例重加“分揀”、“斟酌”,厘定“等第”,形成新的法律文字,作為“通例”公布。同時,對國家的政製法程,也幾次召集老臣,從以往頒發的政府文書中選出“可著為令者,類集折衷,以示所司”,所成《大元通制》、《至正條格》等格律類聚都是具有法典性質的政書(見《通制條格》)。元朝法律大體上遵循前代“同類自相犯者,各從本俗法”的原則。“五刑”的刑罰體系與前代相比發生了某些變化。同時,由殺人者向被害者家屬償付燒埋銀,以及將刺字斷放的前科罪人發付原籍,由官司籍記充“警跡人”,交由村坊鄰右監督等規定,從元代開始制度化。對傷害罪,規定由加害者交付給受害者一定數量的“贍養之資”、“醫藥之資”,對加害者所處的實刑則比前代相應減輕。元代法律從維護蒙古貴族和地主階級利益出發,制定了種種不平等規定,有些蒙古法,如對偷盜牲畜處以賠九之罰、倍贓制,屠宰牲口時禁抹喉放血等,對施臨於漢族居民的刑罰體系也有一定的影響。等級制度在封建制度里,貴族處於最高統治地位,當蒙古人侵占其他國家建立政權後,就出現了包括蒙古貴族在內的多個民族貴族並立的情況,這產生了帝國該由誰統治的問題。元朝為維護蒙古貴族的專制統治權,採用“民分四等”的政策,把中國人分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漢人,四等南人。這一政策維護蒙古貴族的特權。
等級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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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等 | 蒙古人 |
第二等 | 色目人(主要指西域人,是最早被蒙古征服的,如欽察、唐兀、畏兀兒、回回等,另外,蒙古高原周邊的一些較早歸附的部族,也屬於色目人,如汪古部等。) |
第三等 | 漢人(指淮河以北原金國境內的漢、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較晚被蒙古征服的、四川、雲南(大理)人,東北的高麗人也是漢人。) |
第四等 | 南人(最後被蒙古征服的原南宋境內各族,淮河以南不含四川地區的人民。) |
蒙古騎兵元代軍隊包括蒙古軍、探馬赤軍、漢軍、新附軍等。在漠北草原的蒙古人,仍過著兵民合一的遊牧生活,戰時出軍,平時便屯聚牧養。在漢地,元朝軍士的來源採取從固定的軍戶中簽發的辦法。蒙哥二年壬子(1252年)大規模籍戶時,已明確地區分民戶和軍戶。進入內地的大多數蒙古人戶及被收編的金、宋降軍之家,皆以軍戶著籍;此外還有一些漢族或其他各族人戶陸續被新簽為軍戶,一般都由中戶充當。軍戶種田,可免稅糧四頃,稱為“贍軍地”。蒙古、探馬赤軍和漢軍(金國降軍和蒙古政權、元政府在華北簽發的軍隊)軍戶,都是通過奧魯進行管理的。奧魯的主要職責,一是從軍戶中起發丁男當軍應役,並及時起征亡故軍人的“戶下弟男”承替軍役,彌補軍隊缺員。二是負責按時為本奧魯起發的當役軍人置備鞍馬、器杖、盤費等軍需。蒙古、探馬赤軍的奧魯,隸屬於該奧魯當役軍士所在的萬戶、千戶之下,漢軍奧魯由所在地區的管民官兼領。新附軍(南宋降軍)未設奧魯。元代武士元代軍事防衛分為兩大系統,即戍衛京師(大都)的宿衛系統和鎮守全國各地的鎮戍系統。宿衛軍隊由怯薛軍和侍衛親軍構成。忽必烈建國後,保留了成吉思汗創立的四怯薛輪番入侍之制,用他們列值禁庭以充護衛侍從,常額在萬人以上,由皇帝或親信大臣直接節制。侍衛親軍用於環衛京畿,到元朝末年先後置三十餘衛,衛設都指揮使或率使,品秩與萬戶相當(正三品),隸屬於樞密院。進入內地的色目人軍隊,由於戰鬥力較強,相當一部分被編入侍衛親軍。鎮戍諸軍的布局,腹里主要由蒙古軍和探馬赤軍戍守。華北、陝西、四川等地的蒙古、探馬赤軍由各地區的蒙古軍都萬戶府(都元帥府)統領,隸屬於樞密院。南方以蒙古軍、漢軍、新附軍相參駐戍,防禦重點是臨江沿淮地區。隸屬行省的鎮戍諸軍,方面有警時由行樞密院統領;平時日常事務歸於行省,但調遣更防等重要軍務仍受樞密院節制。全國軍馬總數,只有皇帝和樞密院蒙古官員知道,行省兵馬也只有為首的蒙古官員知道。
經濟方面仍以農業為主,由於蒙古統治者的殘暴和剝削,元朝整體生產力比宋朝低,但是在生產技術、墾田面積、糧食產量、水利興修以及棉花廣泛種植等方面都取得了較大發展。蒙古人是遊牧民族,草原時期以畜牧為主,經濟單一,無所謂土地制度。攻打華北時,慘酷的屠殺和劫掠帶來很大的破壞。滅金國後,在耶律楚材勸諫下,成吉思汗同意復甦農業,鼓勵漢人墾殖以期長治久安。忽必烈即位之後,實行一些鼓勵生產、安撫流亡的措施。到元朝時,由於經濟作物棉花不斷推廣種植,與棉紡織品在江南一帶都比較興盛。農業元朝運河和海運元朝經濟大致上以農業為主,其整體生產力雖然不如宋朝,但在生產技術、墾田面積、糧食產量、水利興修以及棉花廣泛種植等方面都取得了較大發展。蒙古可汗進入中原之初,慘酷的屠殺和劫掠,給北方地區的經濟帶來了很大的毀壞。蒙古人原來是遊牧民族,草原時期以畜牧為主,經濟單一,無所謂土地制度。蒙金戰爭時期,曾打算盡殺漢人,把耕地都變為牧場,大臣耶律楚材建議不如保留漢人的農業生產,以提供財政上的收入來源。這個建議受到鐵木真的採納。窩闊台之後,為了鞏固對漢地統治,實行了一些鼓勵生產、安撫流亡的措施,農業生產逐漸恢復。特別是經濟作物棉花的種植不斷推廣,棉花及棉紡織品在江南一帶種植和運銷都在南宋基礎上有所增加。經濟作物商品性生產的發展,就使當時基本上自給自足的農村經濟,在某些方面滲入了商品貨幣經濟關係。但是,由於元帝集中控制了大量的手工業工匠,經營日用工藝品的生產,官營手工業特別發達,對民間手工業則有一定的限制。商品由於蒙古對商品交換依賴較大,同時受“至元通行寶鈔”紙幣儒家輕商思想較少,故元朝比較提倡商業,使得商品經濟十分繁榮,使其成為當時世界上相當富庶的國家。而元朝的首都大都,也成為當時聞名世界的商業中心。為了適應商品交換,元朝建立起世界上最早的完全的紙幣流通制度,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完全以紙幣作為流通貨幣的朝代,然而因濫發紙幣也造成通貨膨脹。商品交流也促進了元代交通業的發展,改善了陸路、漕運,內河與海路交通。人口
年代 | 戶數(戶) | 口數(人)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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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崇宗永安三年(1100年) | - | 估300萬 | - |
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年) | 8,413,164估870萬 | 53,532,151估5600萬 | 葛劍雄教授認為金國滅亡後境內僅剩200萬戶、1050萬人。 |
宋寧宗嘉定十六年(1223年) | 12,670,801估1550萬 | 28,320,085估8060萬 | 此年為南宋人口峰值,葛劍雄教授認為因宋元戰爭銳減超過一千萬人。 |
元太宗八年(1236年) | 1,100,000 | - | 統計範圍為原金、夏境的華北地區,1235年實施的乙未籍戶至1236年完成。 |
元憲宗二年(1252年) | 1,300,000 | - | 本年完成壬子籍戶 |
元世祖中統元年(1260年) | 1,418,499 | - | - |
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 | 13,196,206估1500萬 | 58,834,711估7500萬 | 原南宋境內有11840800戶,原金國境內有1355406戶。此次統計數據不包括西南各省的“山澤溪洞之民”。 |
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 | 13,430,332 | 60,491,300 | 內郡(即北方)有1999444戶,江淮和四川(即南方)有11430878戶,共有59848964人,另外有游食者429118人,僧、尼213148人。 |
元世祖至元三十年(1293年) | ①14,002,760②11,633,281 | ②53,654,337 | ①號數據為官方統計峰值②號數據出自《元史·卷九十三》 |
元文宗至順元年(1330年) | 13,400,699估1700萬 | 估8500萬 | - |
元惠宗至正元年(1341年) | 估1800萬 | 估9000萬 | 部分學者認為此年為元代人口峰值 |
註:本表數據僅包含漢地(不含吐蕃、雲南、嶺北及遼陽行省)的居民,且未包含特定居民(如奴婢、道士、僧侶等),戶口統計本身就有一定誤差,蒙古貴族軍將們又有大量的私戶,此外還有軍戶、匠戶等均不計入戶口統計,故實際人口遠多於在籍人口。本表估算數據參考《元史》、《新元史》、各版《中國人口史》。 |
元朝在民族文化上則採用相對寬鬆的多元化政策,即尊重中國各個民族的文化和宗教,並鼓勵中國國內各個民族進行文化交流和融合。元朝還包容和接納歐洲文化,甚至能準須歐洲人在元朝做官,通婚等。歐洲著名歷險家馬可.波羅曾是元朝的重要官員。元朝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大過對社會經濟的影響。不同於其他征服王朝為了提升本身文化而積極吸收中華文化,元朝同時採用西亞文化與中華文化,並且提倡蒙古至上主義。例如極力推崇藏傳佛教,在政治上大量使用色目人,儒者的地位下降以及元代前期長時間沒有舉辦科舉等。由於士大夫文化式微,意味宋朝的傳統社會秩序已經崩潰。這使得在士大夫文化地位下降,屬於中下層的的庶民文化迅速的抬頭。這個現象在政治方面是重用胥吏,在藝術與文學方面則是發展以庶民為對象的戲劇與藝能,其中以元曲最為興盛。思想元朝的思想上也是兼收並用的,他們對各種思想幾乎一視同仁,都加以承認與提倡,”三教九流,莫不崇奉“。早在1234年趙復被俘到北方後,他就在燕京設立太極書院,講授程朱理學,培養出一批理學家,使得理學得以北傳元朝時,元帝尊重儒學,冊封孔子為“大成至聖文宣王”,並且推崇理學為官學。元仁宗初年恢復科舉,史稱延祐復科,在《明經》、《經疑》和《經義》的考試都規定用南宋儒者朱熹等人的注釋,影響後來明朝的科舉考試皆採用朱熹注釋。理學在元朝還有一些變化,南宋時期即有調和程朱理學的朱熹與心學的陸九齡等兩家學派的思想。到了元代,理學家大多捨棄兩派其短而綜匯所長,最後“合會朱陸”成為元代理學的重要特點。當代有名的理學家有黃震、許衡與劉因與調和朱陸學的吳澄、鄭玉與趙偕,其中許衡、劉因與吳澄被譽稱為元代理學三大家。朱學的後繼者為了配合元帝的需求,更注重在程朱理學的倫理道德學說,其道德蒙昧主義的特徵日趨明顯。從而把注意力由學問思變的道問學轉向對道德實踐的尊德性的重視,這也促成朱、陸思想的合流。元代理學的發展,也為明朝朱學與陽明心學的崛起提供某些思想的開端。元曲《竇娥冤》由於元朝由蒙古人所統治,漢族士大夫基於異族統治的考量,在蒙元初期大多分成合作派與抵抗派。合作一派是華北儒者如耶律楚材、楊奐、郝經與許衡等人。他們主張與蒙古統治者和平共存,認為華、夷並非固定不變,如果夷而進於中國,則中國之。如果蒙古統治者有德行,也可以完全入主中原。他們提倡安定社會,保護百姓,將中華的典章制度帶進蒙元,以教感化蒙古人。另一派是江南南宋遺民的儒者如謝訪、鄭思肖、王應麟、胡三省、鄧牧、馬端臨等人。他們緬懷南宋故國,堅持民族氣節。為了消極抵抗元廷,採取隱遁鄉里,終生不願意出仕的方式。並且以著述書籍為業,將思想化為書中主旨。到元朝後期,由於元仁宗實行延祐復科,恢復科舉,及第者都感謝天子的恩寵,紛紛願意為元廷解憂。元朝後期國勢大墬,政治腐敗、財政困難,使得當時士大夫如趙天麟、鄭介夫、張養皓與劉基等人紛紛提出各種政治主張,或從弊端中總結經驗教訓。他們大多提倡勤政愛民、廉潔公正、任用賢才等措施。元末民變的爆發使得南方有不少士大夫出於自身利益考慮,鎮壓農民起義。在明朝建立後,少數元朝遺老紛紛歸隱不出。文學元朝文學以元曲與小說為主,對於史學研究也十分興盛。相對的元朝的詩詞成就較少,內容比較貧乏,但是文以虞集為長,詩以劉因為著。明朝王世貞說“元無文”,但是敘事性文學如戲曲、小說第一次成了主導地位。元朝使華北誕生元曲,江南則出現以浙江為中心的文人階層,孕育出《三國演義》和《水滸傳》等長篇小說,自由奔放的文人如楊維楨、倪瓚等人,在城市發放出市民文化的花朵。元曲元曲分成散曲與雜劇,散曲具有詩獨元曲大家關漢卿立生命,雜劇則具有戲劇的獨立生命。當時城市繁華,元廷不重視中國文學與科舉,當時社會提倡歌舞戲曲作為大眾的娛樂品,這些都使宋、金以來的戲曲升華為元曲。散曲是元代的新體詩,也是元代一種新的韻文形式,以抒情為主,主要給舞台上清唱的流行歌曲,可以單獨唱也可以融入歌劇內,與唐宋詩詞關係密切;雜劇是元代的歌劇,產生於金末元初,發展和興盛於元代至元大德年間。根據《太和正音譜》中所記,大約有五百三十五本,創作十分巨大而輝煌。元朝後期,雜劇創作中心逐步南移,加強與溫州發揚的南戲的交流,到元末成為傳奇,明清時發展出崑劇和粵劇。當時散曲四大名家有關漢卿、馬致遠、張可久與喬吉,有名的《南呂 ·一枝花》(《不伏老》)反映作者樂觀和頑強精神;《恁闌人》(《江夜》)追求文字技巧,脫離散曲特有風格;描寫景物的《水仙子》(《重觀瀑布》)雅俗兼備,以出奇制勝;其中描寫自然景物的曲子《天淨沙》(《秋思》)刻劃出一幅秋郊夕照圖,情景交融,色彩鮮明,被稱為“秋思之祖”。雜劇五大名家除了關漢卿與馬致遠之外,還有白樸、王實甫與鄭光祖,有名的作品有《竇娥冤》、《拜月亭》、《漢宮秋》、《梧桐雨》、《西廂記》與《倩女離魂》,主要表現社會與生活情況、歌頌歷史人物與事件,強調人物的情感。元曲的興盛,最後成為與漢賦、唐詩、宋詞並稱的中國優秀文學遺產。宗教元朝與各藩國:蒙古朮赤汗國、蒙古察合台汗國、蒙古伊兒汗國橫跨歐亞大陸,幅員遼闊,其疆土內的種族也十分繁多,這些都使得元朝的宗教呈現多元化,各類佛教(含漢傳佛教與喇嘛教)、道教、白蓮教等都取得了較大的發展;東西方的商旅、教士亦來往頻繁,自西方傳來的伊斯蘭教、基督教(含景教和天主教)與猶太教的影響力也逐漸增加。由於元朝對境內各種宗教基本採取自由放任的態度,甚且優容禮遇之,這種環境比較有利於宗教的傳播與發展。元朝僧人有免稅免役特權,致使一些不法之徒投機為僧,甚至干預訴訟,橫行鄉里,成為元代的一個社會問題。不過,元世祖曾在禮節上歧視伊斯蘭教,例如不尊重其宰羊方法,伊斯蘭教徒被逼吃死肉,此法令亦適用於基督教徒。元朝對宗教管制較為寬鬆,使得民間如白蓮教、明教等藉此建立秘密組織,進行抗元起義。
天文曆法元朝科學家郭守敬元朝在天文曆法方面比較發達,元世祖邀請阿拉伯的天文學家來華,吸收了阿拉伯天文學的技術,並且先後在上都、大都、登封等處興建天文台與回回司天台,設立了遠達極北南海的27處天文觀測站,在測定黃道和恆星觀測方面取得了遠超前代的突出成就。元朝有名的天文學家有郭守敬、王恂、耶律楚材、扎馬魯丁等人。耶律楚材曾編訂有《西征庚午元歷》,1267年扎馬魯丁撰進《萬年曆》,郭守敬等人修改曆法,以近世截元法主持編訂了《授時曆》,《授時曆》於1280年頒行,延用了400多年,是人類曆法史上的一大進步。扎馬魯丁與後來的郭守敬研製出了簡儀、仰儀、圭表、景符、窺幾、正方案、候極儀、立運儀、證理儀、定時儀、日月食儀等十幾種天文儀器,當時在天文台里工作的還有阿拉伯天文學家可馬剌丁、苫思丁等人。回回司天台一直存在到元末明初,仍由回回司天監黑的兒、阿都剌、司天監丞迭里月實等修定歷數。地理渾天儀地理學方面《元一統志》的編纂、河源的探索、《輿地圖》的問世及大批遊記類著作的出版是其主要成就。《元一統志》由政府主持,扎馬魯丁、虞應龍具體負責。該書對中國各路府州縣的建置沿革、城郭鄉鎮、山川里至、土產風俗、古蹟人物均有詳細描述,具有較高史料價值。1280年元世祖命女真人都實探求黃河河源,認為星宿海(火敦腦兒)即河源,比較接近實際。潘昂霄還據此撰成《河源志》。道士朱思本考察了今華北、華東、中南等廣大地區地理形勢,參閱《元一統志》等地理學著作,以“計里劃方”法,繪製成《輿地圖》,成為元朝地理學及中國地圖史上劃時代的人物。遊記類地理學著作有耶律楚材《西遊錄》,李志常整理的《長春真人西遊記》,周達觀《真臘風土記》,汪大淵《島夷志略》等,對元朝國內外的地理地貌、風土人情、貿易來往等頗多描繪。農學元代的農業技術主要可見於《農桑輯要》、《王禎農書》與《農桑衣食撮要》等三部書。
在對漢族採取民族壓迫的時候,在西南地區有大理國、吐蕃等民族。1252年蒙哥汗命忽必烈與兀良合台自四川迂迴南滅大理,原大理國王段氏被任為大理世襲總管。吐蕃自晚唐就走向衰退。1247年窩闊台汗次子闊端召請喇嘛班智達來涼州,史稱涼州會盟,此後吐蕃喇嘛與蒙古大汗形成了布施關係。
馬可·波羅元朝時與各國外交往來頻繁,各地派遣的使節、傳教士、商旅等絡繹不絕,其中威尼斯商人尼可羅兄弟及其子馬可波羅成為得到元朝皇帝寵信,在元朝擔任外交專使的外國人。元廷曾要求周邊一些國家或地區(包括日本、安南、占城、緬甸、爪哇)臣服,接受與元朝的朝貢關係,但遭到拒絕,故派遣軍隊進攻攻打這些國家或地區,其中以元日戰爭最為著名,也最慘烈。馬可·波羅是忽必烈時代中西方交流中的最有名的基督徒。他聲稱於1275年到達中國,他的著作是許多年中歐洲人了解中國的惟一渠道。馬可·波羅稱他的父親尼柯羅·波羅和叔叔馬菲奧·波羅先於他到達中國。他們於1252年離開威尼斯,在君士坦丁堡作了幾年生意,並且在1265年下半年或者1266年上半年到達忽必烈的宮廷之前在俄羅斯和中亞旅行。
元太祖 | 元太宗窩闊台 | 元定宗貴由 |
元憲宗蒙哥 | 元世祖忽必烈 | 元成宗鐵穆耳 |
元武宗海山 | 元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 | 元英宗碩德八剌 |
元泰定帝也孫鐵木兒 | 元天順帝阿速吉八 | 元文宗圖帖睦爾 |
元明宗和世瓎 | 元寧宗懿璘質班 | 元順帝妥懽帖睦爾 |
大蒙古國(1206年—1271年) | |||||
廟號 | 諡號 | 尊號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年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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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祖(元世祖追謚) | 神元皇帝(元世祖追謚) | 把阿禿兒 | 也速該 | - | - |
太祖(元世祖追謚) | 法天啟運聖武皇帝(元世祖追謚,元武宗加謚) | 成吉思汗 | 鐵木真 | 1206年-1227年 | - |
睿宗監國(元世祖追謚) | 仁聖景襄皇帝(元世祖追謚,元武宗加謚) | 也可那顏 | 拖雷 | 攝政1227年-1229年 | - |
太宗(元世祖追謚) | 英文皇帝(元世祖追謚) | 木亦堅汗 | 窩闊台 | 1229年-1241年 | - |
稱制 | 昭慈皇后(元世祖追謚) | - | 脫列哥那 | 攝政1242年-1246年 | - |
定宗(元世祖追謚) | 簡平皇帝(元世祖追謚) | - | 貴由 | 1246年-1248年 | - |
稱制 | 欽淑皇后(元世祖追謚) | - | 海迷失 | 攝政1248年-1251年 | - |
憲宗(元世祖追謚) | 桓肅皇帝(元世祖追謚) | - | 蒙哥 | 1251年-1259年 | - |
世祖 | 聖德神功文武皇帝 | 憲天述道仁文義武大光孝皇帝 | 忽必烈 | 1260年-1271年 | 中統1260年-1264年至元1264年-1294年 |
(蒙語)薛禪可汗 | |||||
- | - | - | 阿里不哥 | 1260年-1264年 | - |
元朝(1271年—1368年) | |||||
廟號 | 諡號 | 尊號 | 名字 | 在位時間 | 年號 |
世祖 | 聖德神功文武皇帝 | 憲天述道仁文義武大光孝皇帝 | 忽必烈 | 1271年-1294年 | 至元1264年-1294年 |
薛禪可汗 | |||||
成宗 | 欽明廣孝皇帝 | - | 鐵穆耳 | 1294年-1307年 | 元貞1295年-1297年大德1297年-1307年 |
完澤篤可汗 | |||||
武宗 | 仁惠宣孝皇帝 | 統天繼聖欽文英武大章孝皇帝 | 海山 | 1307年-1311年 | 至大1308年-1311年 |
(蒙語)曲律可汗 | |||||
仁宗 | 聖文欽孝皇帝 | - | 愛育黎拔力八達 | 1311年-1320年 | 皇慶1312年-1313年延祐1314年-1320年 |
普顏篤可汗 | |||||
英宗 | 睿聖文孝皇帝 | 繼天體道敬文仁武大昭孝皇帝 | 碩德八剌 | 1320年-1323年 | 至治1321年-1323年 |
(蒙語)格堅可汗 | |||||
- | 泰定帝 | - | 也孫鐵木兒 | 1323年-1328年 | 泰定1324年-1328年致和1328年 |
- | 天順帝 | - | 阿速吉八 | 1328年 | 天順1328年 |
文宗 | 聖明元孝皇帝 | 欽天統聖至德誠功大文孝皇帝 | 圖帖睦爾 | 1328年-1329年 | 天曆1328年-1329年 |
札牙篤可汗 | 1329年-1332年 | 天曆1329年-1330年至順1330年-1332年 | |||
明宗 | 翼獻景孝皇帝 | 順天立道睿文智武大聖孝皇帝 | 和世琜 | 1329年 | 天曆1329年 |
(蒙語)忽都篤可汗 | |||||
寧宗 | 沖聖嗣孝皇帝 | - | 懿璘質班 | 1332年 | 至順1332年 |
惠宗 | 順皇帝(明太祖謚) | - | 妥歡帖睦爾 | 1333年-1368年 | 至順1333年元統1333年-1335年至元1335年-1340年至正1341年-1370年 |
烏哈噶圖汗 | |||||
北元(1368年—1402年) | |||||
廟號 | 諡號 | 尊號 | 名字 | 在位時間 | 年號 |
惠宗 | 順皇帝(明太祖謚) | - | 妥歡帖睦爾 | 1368年-1370年 | 至正1341年-1370年 |
烏哈噶圖汗 | |||||
昭宗 | 必里克圖汗 | - | 愛猷識理達臘 | 1370年-1378年 | 宣光1371年-1379年 |
- | 烏薩哈爾汗 | - | 脫古思帖木兒 | 1378年-1388年 | 天元1379年-1388年 |
- | 恩克卓里克圖汗卓里克圖汗 | 也速迭兒 | 1389年—1393年1388年—1391年 | (去年號,且為阿里不哥後裔) | |
- | - | 恩克可汗 | 1391年—1394年 | (為阿里不哥後裔) | |
- | - | 尼古埒蘇克齊汗 | 額勒伯克 | 1393年(或1394年)1399年 | - |
- | - | - | 坤帖木兒 | 1400年—1402年 | (被殺後去國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