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文錦

羅文錦的個人資料

羅文錦詳細資訊(以下內容包含:羅文錦演藝經歷 主要作品 人物評價 歌曲列表 MV列表 專輯唱片列表等個人資料介紹)
羅文錦生日:

基本資料

1893年生。父親羅長肇是怡和洋行買辦,母親是何東家族成員。13歲赴英國留學,1915年以法學士第一名畢業,隨即回港執業。1918年,與何東長女錦姿結婚。1921年,港府委任其為太平局紳。1932年,又獲委任為團防局紳和衛生局議員。1935年,更獲委任為立法局非官守議員3名華人代表之一,兼任香港大學校董及參事。1946年,晉升為行政局議員,兩年後,被封為爵士。他曾向港府提議,撤消對華人報紙的檢查。二次大戰後,更涉足商界和社團事務,出任多間上市公司董事和社團會長。1949年,他不贊同開放立法議會選舉的民主政治。1958年,他從行政局退休。翌年,在寓所心臟病發逝世。


人物簡介

曾經留學英國,主修法律,畢業於1915年,之後返回香港,當律師,於1916年與羅文惠合作,成立羅文錦律師樓。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公職:1935年香港立法局議員香港大學校董及參事華商總會顧問東華醫院顧問保良局永遠議員華人體育協進會主席公司董事中華電力香港大酒店省港澳輪船公司


辯論經典

羅文錦成功辯護勝洋商羅文錦素以敢言著稱,他無畏權勢,在議會中仗義執言。例如,在他極力說服下,港府方同意招聘華人護士。後來,羅文錦成為首席華人非官守議員,並獲英皇頒發CBE勛銜。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日軍侵占香港。羅文錦被日軍單獨關押,威逼他參加由日軍主持的立法局。羅文錦無奈之下,實行消極抵抗政策,每次開會均一言不發,以示抗議。戰後,羅文錦重返立法局工作。一九四六年,他又被港府委為香港行政局議員。因為熱心社會公益,三年後,他被封為爵士。一九五八年,羅文錦六十六歲時從行政局退休,從政長達二十四年。羅文錦亦是一個成功的商人,他不僅和弟弟創辦了“羅文錦律師樓”,還擔任了香港中華電力公司、香港大酒店、省港澳輪船等公司的董事。一九五九年三月七日,羅文錦因心臟病突發去世,享年六十七歲。30年代中期,茂隆皮箱行由於貨真價實生意興隆,因而引起英國商人威爾斯的嫉妒。一次,威爾斯蓄意敲詐,到茂隆皮箱行訂購3000隻皮箱。價值港幣20萬元。契約寫明一個月取貨,逾期不按質按量交貨,由賣方賠償損失50%……。馮燦如期交貨,威爾斯卻說,皮箱中有木料,就不是皮箱;契約書上寫的是皮箱。因此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按契約規定賠償損失。開庭時,港英法院偏袒威爾斯,企圖判馮燦詐欺罪。馮燦只得委託當時還不出名的羅文錦出庭辯護。正當威爾斯在法庭上信口雌黃、氣焰囂張的時候。羅文錦從律師席上站了起來,從口袋裡取出一隻大號金懷表,高聲問法官:“法官先生,請問這是什麼表?”法官答道:“這是英國倫敦出品的金表,可是這與本案有什麼關係呢?”“有關係”。羅文錦高舉金表,面對法庭上所有的人問道:“這是金表,沒有人懷疑吧?但是請問這塊金表除表殼是鍍金之外,內部的機件都是金制的么?”旁聽者紛紛議論:“當然不是。”羅文錦繼續說:“那么,人們為什麼又叫它金表呢?”稍作停頓,高聲道:“由此可見,茂隆行的皮箱案,不過是原告無理取鬧,存心敲詐而已?”法官在眾目睽睽之下,理屈辭窮,只得以威爾斯誣告罪,罰款5000元結案,從此羅文錦名聲大振。


家族簡介

羅文錦家族,始興於20世紀20年代,是港英政府時代的香港四大家族之一,其餘為何啟東家族、高可寧家族和利希慎家族(一說為傅老榕家族)。


羅文錦歷年演唱過的歌曲

  • 2010-11-10歌曲:老闆我要漲工資
  • 2010-11-30歌曲:老闆 我要漲工資
  • 2010-11-30歌曲:你說過愛我卻要離開我
  • 2010-11-30歌曲:別怕受傷害
  • 2010-11-30歌曲:我真的不想喝醉
  • 2010-11-30歌曲:快樂就是這樣
  • 2010-11-30歌曲:原來我是第三者
  • 2010-11-30歌曲:擁抱再見

羅文錦歷年專輯

  • 2011年推出專輯:《老闆我要漲工資(單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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