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申命記(申)第1章歌詞
以下所記的,是摩西在約但河東的曠野,疏弗對面的亞拉巴,就是巴蘭、陀弗、拉班、哈洗錄、底撒哈中間,向以色列眾人所說的話。
從何烈山經過西珥山,到加低斯巴尼亞,有十一天的路程。
出埃及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摩西照耶和華借著他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話,都曉諭他們。
那時,他已經擊殺了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和住以得來、亞斯他錄的巴珊王噩。
摩西在約但河東的摩押地,講律法說:
“耶和華我們的 神,在何烈山曉諭我們說:‘你們在這山上住的日子夠了,
要起行轉到亞摩利人的山地和靠近這山地的各處,就是亞拉巴、山地、高原、南地,沿海一帶迦南人的地,並黎巴嫩山,又到伯拉大河。
如今我將這地擺在你們面前,你們要進去得這地,就是耶和華向你們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賜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為業之地。’
“那時我對你們說:管理你們的重任,我獨自擔當不起。
耶和華你們的 神使你們多起來。看哪!你們今日象天上的星那樣多。
惟願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使你們比如今更多千倍,照他所應許你們的話,賜福與你們。
但你們的麻煩,和管理你們的重任,並你們的爭訟,我獨自一人怎能擔當得起呢?
你們要按著各支派,選舉有智慧、有見識、為眾人所認識的,我立他們為你們的首領。
你們回答我說:‘照你所說的行了為妙。’
我便將你們各支派的首領,有智慧為眾人所認識的,照你們的支派,立他們為官長: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你們。
“當時,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都要按公義判斷。
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 神的。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裡,我就判斷。
那時,我將你們所當行的事,都吩咐你們了。
“我們照著耶和華我們 神所吩咐的,從何烈山起行,經過你們所看見那大而可怕的曠野,往亞摩利人的山地去,到了加低斯巴尼亞。
我對你們說:“你們已經到了耶和華我們 神所賜給我們的亞摩利人之山地。
看哪!耶和華你的 神已將那地擺在你面前,你要照耶和華你列祖的 神所說的,上去得那地為業;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
你們都就近我來說:‘我們要先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