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利未記(利)第12章歌詞
耶和華對摩西說: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她就不潔淨七天,象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
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
婦人在產血不潔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潔淨的日子未滿,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
“她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象污穢的時候一樣,要在產血不潔之中,家居六十六天。
“滿了潔淨的日子,無論是為男孩,是為女孩,她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祭,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
祭司要獻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她的血源就潔淨了。這條例是為生育的婦人,無論是生男生女。
“她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祭司要為她贖罪,她就潔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