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狄更斯.[窮人的專利權].汪兆貴歌詞

添加日期:2013-07-02 時長:25分52秒 歌手:名著廣播

我這個人向來是不習慣寫什麼東西發表的。一個工人,每天(除了有幾個禮拜一、聖誕節以及復活節之外)幹活從來不少於十二或十四小時,情況可想而知!既然是要我直截了當地把想說的話寫下來,那我也就只好拿起紙筆盡力而為了,欠缺不妥之處還希望能得到諒解。
我出生在倫敦附近,不過,自從滿師之後就在伯明罕一家工場做工(你們叫工廠,我們這兒叫工場)。我在靠近我出生地但脫福特當學徒,學的是打鐵的行當。我的名字叫約翰。打十九歲那年起,人家看見我沒幾根頭髮,就一直管我叫“老約翰”了。現時我已經五十六歲了,頭髮並不比上面提到的十九歲的時候多,可也不比那時候少,因此,這方面也就沒有什麼新的情況好說。
下一個四月是我結婚三十五周年。我是萬愚節那天結婚的。讓人家去笑話我的這個勝利品好了。我就是在那天贏了個好老婆的,那一天可真是我平生最有意思的日子哩。
我們總共生過十個孩子,活下來六個。我的大兒子在一條義大利客輪上當機師,這條船的招牌叫做“曼佐•紀奧諾號,往返馬賽、那不勒斯,停靠熱那亞、萊格亨以及西維太•范切埃”。他是個好工匠,發明過許多很派用場的小玩意兒,不過,這些發明卻從來沒有給過他一丁點好處。我還有兩個兒子,一個在悉尼,一個在新威爾斯,全都幹得挺不錯,上回來信的時候都還沒有成家呢。我另外一個兒子(詹姆士)想法有點瘋瘋癲癲,居然跑到印度去當兵,就在那裡挨了顆槍子兒,肩胛骨里嵌著粒子彈頭,在醫院裡躺了六個禮拜,這還是他自己寫信告訴我的。幾個兒子當中要數他長得頂俊。我有個女兒(瑪麗)日子過得滿舒服,可就是得了個胸積水的毛病。另一個女兒(夏洛蒂),讓她丈夫給遺棄了,那事兒可真卑鄙到了極點,她帶了三個孩子跟我們一起過。我最小的一個孩子,這會兒才六歲,在機械方面已經很有點愛好了。
我不是個憲章派,從來就不是。我確實看到有許許多多的公共弊病引起大家的怨恨,不過我並不認為憲章派的主張是糾正弊端的什麼好辦法。我要是那么認為的話,那可就真的成了憲章派了。可我並不那么認為,所以我也就不成其為一名憲章派。我閱讀報紙,也上伯明罕我們稱為“會堂”的地方去聽聽討論,所以,我認得憲章派的許多人。不過,各位請注意,他們可全都不主張憑蠻力解決問題。
要是我說自己向來有創造發明的癖好,這話也不好算是自吹自擂(我這個人要是不當即把想到要說的話統統記下來,就沒有辦法把整個事情寫完全)。我發明過一種螺絲,掙了二十鎊錢,這筆錢我這會兒還在用。整整有二十年工夫,我都在斷斷續續地搞一樣發明,邊搞邊改進。上一個聖誕節前夜十點鐘,我終於完成了這個發明。完成之後,我喊我妻子也進來看一看。這時候,我跟我妻子站在機器模型旁邊,眼淚簌簌地落到它身上。
我的一位名叫威廉•布徹的朋友是個憲章派,屬於溫和派。他是位挺棒的演說家,談鋒相當雄健。我經常聽他說,咱們工人之所以到處碰壁,就是因為要奉養長期以來形成的那些多如牛毛的衙門,就是因為咱們得遵從官場的那些敝習陋規,還得繳付一些根本就不應當繳付的費用去養活那些衙門的人。“不錯,”威廉•布徹說,“全體公眾都分擔了一份,但是工人的負擔最重,因為工人僅有餬口之資;同樣道理,在一個工人要求匡正謬誤,伸張正義的時候,誰要是給他設定障礙,那可就是最不公平的事了。”各位,我只不過是筆錄威廉•布徹所說。他是在演說里剛剛這么說過的。
現在,回頭再來說說我的機器模型。那是在差不多一年之前的聖誕節前夜十點鐘完成的。我把凡是能節省下來的錢統統都用在模型上了。碰上時運不濟,我的女兒夏洛蒂的孩子生病,或者禍不單行,兩者俱來,模型也就只好擱在一旁,一連幾個月也不會去碰它。我還把它統統拆卸開來,加以改進,再重新做好,這樣不知道弄過多少回,最後才成了上面所說的模型的樣子。
關於這個模型,威廉•布徹和我兩個人在聖誕節那天作了一次長談。威廉是個很聰明的人,不過有時候也有點怪脾氣。他說:“你打算拿它怎么辦,約翰?”我說:“想弄個專利。”威廉說:“怎么個弄法,約翰?”我說:“申請個專利權唄。”威廉這才說給我聽,有關專利的法律簡直是坑死人的玩意兒。他說:“約翰,要是在取得專利之前你就把發明的東西公之於眾,那么,別人隨時都會竊走你艱苦勞動的成果,你可就要弄得進退兩難啦,約翰。你要么乾一樁虧本買賣,事先就請好一批合伙人出來承擔申請專利的大量費用,要么你就讓人給弄得暈頭轉向,到處碰壁,夾在好幾批合伙人中間又是討價還價,又是擺弄你發明的玩意兒。這么一來,你的發明很可能就一個不當心讓人給弄走。”我說:“威廉•布徹,你想得挺怪的,你有時是想得挺怪。”威廉說:“不是我怪,約翰,我把事情的真實情況給你說說。”於是他進一步給我講了一些詳細情況。我對威廉•布徹說,我想自己去申請專利。
我的姻兄弟,西布羅密奇的喬治•貝雷(他的妻子不幸染上了酗酒的惡習,弄得傾家蕩產,先後十七次關進伯明罕監獄,最後病死獄中,萬事皆休),臨死的時候遺留給我的妻子、他的姊妹一百二十八鎊零十個先令的英格蘭銀行股票。我和我妻子一直還沒有動用過這筆錢。各位,咱們都會老的。也都會喪失工作能力。因此,我們倆都同意拿這個發明去申請專利。我們說過,我們甚至都打算用掉上面提到的那筆錢去申請專利。威廉•布徹替我寫了一封信給倫敦的湯姆斯•喬哀。這位湯姆斯•喬哀是個木匠,身長六英尺四英寸,玩擲繩圈的遊戲最內行。他住在倫敦的契爾西,靠近一座教堂邊上。我在工場裡請了個假,等我回來的時候好恢復工作。我是個好工匠。我並不是禁酒主義者,可是從來也沒有喝醉過。過了聖誕假期,我乘“四等車”上了倫敦,在湯姆斯•喬哀那裡租了一間為期一個禮拜的房子。喬哀是個結過婚的人,有個當水手的兒子。
湯姆斯•喬哀說(他從一本書里看來的),要申請專利,第一步得向維多利亞女王提交一份申請書。威廉•布徹也是這么說,而且還幫我起了草稿。各位,威廉可是個筆頭很快的人。申請書上還要附上一份給大法官推事的陳述書,我們也把它起草好了。費了一番周折以後,我在靠近司法院法官弄的桑掃普頓大樓里找到了一位推事,在他那兒提出了陳述書,付了十八便士。他叫我拿著陳述書和申請書到白廳的內務部去,(找到這個地方之後)把這兩份東西留在那裡請內務大臣簽署,繳付了兩鎊兩先令又六便士。六天后,大臣簽好了字,又叫我拿到首席檢察官公署去打一份調查報告。我照他說的去辦了,繳付了四鎊四先令。各位,我從頭到尾碰到的這些人可以說沒有一個在收錢的時候是表示感謝的,相反,他們是些毫無禮貌的人。
我臨時住在湯姆斯•喬哀那裡,租期已經展延了一個禮拜,這會兒五天又過去了。首席檢察官寫了一份所謂例行調查報告(就像威廉•布徹在我出發之前跟我講的那樣,我的發明未遭反對,獲得順利通過了),打發我帶著這份東西到內務部去。內務部根據它搞了個複本,他們把它叫做執照。為了這張執照,我付出了七鎊十三先令六便士。這張執照又要送到女王面前去簽署,女王簽署完畢,再發還下來,內務大臣又簽了一次。我到部里去拜訪的時候,裡面的一位紳士先生把執照往我面前一擲,說:“現在你拿著它到設在林肯旅社的專利局去。”我現在已經在湯姆斯•喬哀那裡住到了第三個禮拜了,費用挺大,我只好處處節儉過日子。我感到自己都有點泄氣了。
在林肯旅社的專利局裡,他們替我的發明搞了一份“女王法令草案”的東西,還準備了一份“漢令提要”。就為這份東西,我付了五鎊十先令六便士。專利局又“正式謄寫兩份法令文本,一份送印章局,另一份送掌璽大臣衙門”。這道手續下來,我付了一鎊七先令六便士,外加印花稅三鎊。這個局裡的謄寫員謄寫了女王法令準備送呈簽署,我付了他一鎊一先令。再加印花稅一鎊十先令。接下來,我把女王法令再送到首席檢察官那兒簽署。我去取的時候,付了五鎊多。拿回來後,又送給內務大臣。他再轉呈女王。女王又簽署了一次。這道手續我又付了七鎊十六先令六便士。到現在,我呆在湯姆斯•喬哀那兒已經超過了一個月。我都不大有耐心了,錢袋也掏得差不多了。
湯姆斯•喬哀把我的全部情況都告訴了威廉•布徹。布徹又把這事兒說給伯明罕的三個“會堂”聽,從那兒又傳到所有的“會堂”,我還聽說,後來竟傳遍了北英格蘭的全部工場。各位,威廉•布徹在他所在的“會堂”做過一次演講,還把這件申請專利的事說成是把人們變成憲章派的一條途徑呢。
不過,我可沒那么乾。女王法令還得送到設在河濱大道上桑莫塞特公館的印章局去——印花商店也在那裡。印章局的書記搞了一份“供掌璽大臣簽署的印章局法令”,我付了他四鎊七先令。掌璽大臣的書記又準備了一份“供大法官簽署的掌璽大臣法令”,我付給他四鎊兩先令。“掌璽法令”轉到了辦理專利的書記手裡,謄寫好後,我付了他五鎊七先令八便士。在此同時,我又付了這件專利的印花稅,一整筆三十鎊。接著又繳了一筆“專利置匣費”,共九鎊零七便士。各位,同樣置辦專利的匣子,要是到湯姆斯•喬哀那裡,他只要收取十八個便士。接著,我繳付了兩鎊兩先令的“大法官財務助理費”。再接下來,我又繳了七鎊十三先令的“保管資料夾書記費”。再接著,繳付了十先令的“保管資料夾協理書記費”。再接下來,又重新給大法官付了一鎊十一先令六便士。最後,還繳付了十先令六便士的“掌璽大臣助理及封燙火漆助理費”。到這時,我已經在湯姆斯•喬哀那裡呆了六個禮拜了。這件獲得順利通過的發明已經花掉了我九十六鎊七先令十八便士。這還僅僅在國內有效。要是帶出聯合王國的境界,我就要再花上三百鎊。
要知道,在我還年輕的那會兒,教育是很差勁的,即使受了點教育,也是十分有限的。你可能會說這事兒對我可太糟了。我自己也這么說。威廉•布徹比我年輕二十歲,可他懂的東西比我足足要多出一百年。如果是威廉•布徹給他自己的發明申請專利,也讓人給從這個衙門到那個衙門這么推來搡去的,他可就不會像我這么好對付。各位,威廉這個人有時是有股倔脾氣的,要知道,搬運夫、信差和做文書的都有那么點倔脾氣。
我並不想拿這個說明,經過申請專利這件事,我已經厭倦了生活。不過,我要這么說,一個人搞了一件巧妙的技術革新總是樁好事吧,可是竟弄得他像是做了什麼錯事似的,這公平嗎?一個人要是到處都碰上這種事,他不這么想又叫他怎么想呢?所有申請專利的發明家都會這么想的。你再看看這些花銷。一點事情都還沒有辦成,就讓我這樣破費,你說這有多刻薄;要是我這個人有點才能的話,這對整個國家又是多么刻薄!(我要感激地說,現在我的發明總算被接受啦,而且還套用得不錯呢。)你倒幫我算算看,花掉的錢多達九十六鎊七先令八便士哪。不多也不少,是花了之么多錢。
關於這么多的官職的問題,我實在拿不出話來反駁威廉•布徹。你瞧:內務大臣、首席檢察官、專利局、謄繕書記、大法官、掌璽大臣、辦理專利書記、大法官財務助理、主管資料夾書記、主管資料夾協理書記、掌璽助理、還有封燙火漆助理。在英國,任何一個人想要給哪怕是一根橡皮筋或是一隻鐵箍申請個專利,也不得不跟這一長串衙門打交道。其中有的衙門,你還要一遍又一遍地同它們打交道。我前後就總共費了三十六道手續。我從跟英王寶座上的女王打交道開始,到跟封燙火漆助理打交道結束。各位,我倒真想親眼瞧瞧這位封燙火漆助理究竟是個人呢,還是個別的什麼玩意兒。
我心裡要說的,我都說了。我把要說的都寫下來了。我希望自己所寫的一切都清楚明了。我不是指的書法(這方面我沒什麼好自誇的),我是指這裡邊的意思。我想再說說湯姆斯•喬哀作為結束吧。咱們分手的時候,湯姆斯跟我講過這么句話:“約翰,要是國家法律真的像它所說的那么公平正直的話,你就上倫敦吧——給你的發明弄一份精確詳盡的圖解說明(搞這么一份東西大概要花半個五先令銀幣),憑這份東西你就可以辦好你的專利了。”
我現在的看法可就跟湯姆斯•喬哀差不離了。還不但如此呢。我都同意威廉•布徹的這個說法:“什麼‘資料夾主管’,還有‘封燙火漆主管’,那一幫子人都非得廢除不可,英國已經叫他們給愚弄糟踏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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