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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林後)第12章

  • 12:1

    我自誇固然無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說到主的顯現和啟示。

  • 12:2

    我認得一個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 神知道。

  • 12:3

    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 神知道。

  • 12:4

    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

  • 12:5

    為這人,我要誇口;但是為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並不誇口。

  • 12:6

    我就是願意誇口,也不算狂,因為我必說實話;只是我禁止不說,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

  • 12:7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

  • 12:8

    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

  • 12:9

    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夸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 12:10

    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

  • 12:11

    我成了愚妄人,是被你們強逼的;我本該被你們稱許才是。我雖算不了什麼,卻沒有一件事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

  • 12:12

    我在你們中間,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跡、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來。

  • 12:13

    除了我不累著你們這一件事,你們還有什麼事不及別的教會呢?這不公之處,求你們饒恕我吧。

  • 12:14

    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也必不累著你們;因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財物。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

  • 12:15

    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難道我越發愛你們,就越發少得你們的愛嗎?

  • 12:16

    罷了,我自己並沒有累著你們,你們卻有人說我是詭詐,用心計牢籠你們。

  • 12:17

    我所差到你們那裡去的人,我藉著他們一個人占過你們的便宜嗎?

  • 12:18

    我勸了提多到你們那裡去,又差那位兄弟與他同去;提多占過你們的便宜嗎?我們行事,不同是一個心靈嗎?不同是一個腳蹤嗎(“心靈”或作“聖靈”)?

  • 12:19

    你們到如今,還想我們是向你們分訴,我們本是在基督里當 神面前說話。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事都是為造就你們。

  • 12:20

    我怕我再來的時候,見你們不合我所想望的,你們見我也不合你們所想望的,又怕有紛爭、嫉妒、惱怒、結黨、毀謗、讒言、狂傲、混亂的事;

  • 12:21

    且怕我來的時候,我的 神叫我在你們面前慚愧,又因許多人從前犯罪,行污穢、姦淫、邪盪的事,不肯悔改,我就憂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