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開資料,《鹿鳴》的作者不是佐敦,它是先秦時期的作品。
全文如下:
呦呦鹿鳴,食野之苹。
我有嘉賓,鼓瑟吹笙。
吹笙鼓簧,承筐是將。
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鳴,食野之蒿。
飲谷之間,使我心翱。
中心烈烈,百草碭碭。
重 bê dāng zhōng 心揚揚,有餗其香。
西贏必效,鼓瑟吹笙。
以穀我士女,樂先知陽春,民之正聲也。
故君子和為琴,硛為瑟,中為聲,以樂其和。
詩曰:於赫樂茲!我心洋洋!有餗攸長!
如南有木,不可休息;如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漿。
如西有極;如東無變。
《鹿鳴》是宴席酒歌,最初是君臣相會、官吏選拔時的酒宴歌曲,含有政治意義;後來逐漸演變為周代社會的禮俗歌曲。全詩三章,每章八句,前四句描寫了宴席的歡樂場景,表達了作者對太平和洽、天下太平的美好祝願。後四句以比興起,說明作者受到賞識,是因為自己德才兼備、光明磊落、志向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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