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與李賀書,勸賀舉進士。賀舉進士有名,與賀爭名者毀之,曰賀父名晉肅,賀不舉進士為是,勸之舉者為非。聽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辭。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與賀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諱。”釋之者曰:“謂若言‘征’不稱‘在’,言‘在’不稱‘征’是也。”律曰:“不諱嫌名。”釋之者曰:“謂若‘禹’與‘雨’、‘丘’與‘蓲’之類是也。”今賀父名晉肅,賀舉進士,為犯二名律乎?為犯嫌名律乎?父名晉肅,子不得舉進士,若父名仁,子不得為人乎?夫諱始於何時?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歟?周公作詩不諱,孔子不偏諱二名,《春秋》不譏不諱嫌名,康王釗之孫,實為昭王。曾參之父名晳,曾子不諱昔。周之時有騏期,漢之時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諱?將諱其嫌遂諱其姓乎?將不諱其嫌者乎?漢諱武帝名徹為通,不聞又諱車轍之轍為某字也;諱呂后名雉為野雞,不聞又諱治天下之治為某字也。今上章及詔,不聞諱滸、勢、秉、機也。惟宦官宮妾,乃不敢言諭及機,以為觸犯。士君子言語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於經,質之於律,稽之以國家之典,賀舉進士為可邪?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參,可以無譏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務行曾參周公孔子之行,而諱親之名,則務勝於曾參周公孔子,亦見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參卒不可勝,勝周公孔子曾參,乃比於宦者宮妾,則是宦者宮妾之孝於其親,賢於周公孔子曾參者邪?
自古宦者亂人之國,其源深於女禍。女,色而已,宦者之害,非一端也。
蓋其用事也近而習,其為心也專而忍。能以小善中人之意,小信固人之心,使人主必信而親之。待其已信,然後懼以禍福而把持之。雖有忠臣、碩士列於朝廷,而人主以為去己疏遠,不若起居飲食、前後左右之親可恃也。故前後左右者日益親,而忠臣、碩士日益疏,而人主之勢日益孤。勢孤,則懼禍之心日益切,而把持者日益牢。安危出其喜怒,禍患伏於帷闥,則向之所謂可恃者,乃所以為患也。患已深而覺之,欲與疏遠之臣圖左右之親近,緩之則養禍而益深,急之則挾人主以為質。雖有聖智,不能與謀。謀之而不可為,為之而不可成,至其甚,則俱傷而兩敗。故其大者亡國,其次亡身,而使奸豪得藉以為資而起,至抉其種類,盡殺以快天下之心而後已。此前史所載宦者之禍常如此者,非一世也。
夫為人主者,非欲養禍於內而疏忠臣、碩士於外,蓋其漸積而勢使之然也。夫女色之惑,不幸而不悟,而禍斯及矣。使其一悟,捽而去之可也。宦者之為禍,雖欲悔悟,而勢有不得而去也,唐昭宗之事是已。故曰“深於女禍者”,謂此也。可不戒哉?
予嘗有幽憂之疾,退而閒居,不能治也。既而學琴於友人孫道滋,受宮聲數引,久而樂之,不知其疾之在體也。夫疾,生乎憂者也。藥之毒者,能攻其疾之聚,不若聲之至者,能和其心之所不平。心而平,不和者和,則疾之忘也宜哉。
夫琴之為技小矣,及其至也,大者為宮,細者為羽,操弦驟作,忽然變之,急者悽然以促,緩者舒然以和,如崩崖裂石、高山出泉,而風雨夜至也。如怨夫寡婦之嘆息,雌雄雍雍之相鳴也。其憂深思遠,則舜與文王、孔子之遺音也;悲愁感憤,則伯奇孤子、屈原忠臣之所嘆也。喜怒哀樂,動人必深。而純古淡泊,與夫堯舜三代之言語、孔子之文章、《易》之憂患、《詩》之怨刺無以異。其能聽之以耳,應之以手,取其和者,道其湮鬱,寫其幽思,則感人之際,亦有至者焉。
予友楊君,好學有文,累以進士舉,不得志。及從蔭調,為尉於劍浦,區區在東南數千里外.是其心固有不平者。且少又多疾,而南方少醫藥。風俗飲食異宜。以多疾之體,有不平之心,居異宜之俗,其能鬱郁以久乎?然欲平其心以養其疾,於琴亦將有得焉。故予作《琴說》以贈其行,且邀道滋酌酒,進琴以為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