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門出身陳群字長文,潁川許昌人。其祖父陳寔,父親陳紀,叔父陳諶,於當世皆負盛名。當陳群尚是幼兒時,祖父陳寔常認為此子奇異,向鄉宗父老說:“這孩子必定興旺吾宗。”魯國人孔融向來有高才而性格倨傲,他的年紀約在陳紀、陳群兩父子之間,因此先與陳紀為友,後又與陳群像陳群結交,由是顯名。陳群曾經與孔融談論汝、潁之間人物的優劣,陳群就說道:“荀文若、荀公達、荀休若、荀友若、荀仲豫,當今無雙。”可見二人常論騭人物,甚相交心。興平元年(公元194年),劉備時為豫州刺史,以陳群為別駕。其時陶謙病死,徐州以舉州迎劉備繼領,劉備正欲前往,陳群便跟劉備說:“下袁術的力量還很強大,如果現在就東取徐州,一定會與袁術發生爭鬥。要是呂布乘機襲擊我軍的後方,那時即使將軍得了徐州,事情也一定不會有圓滿的結局。”劉備不聽,還是東去徐州,與袁術爭戰。結果呂布果然兵襲下邳,又遣兵往助袁術,最終大破劉備軍,劉備這時候才悔恨當初沒聽陳群的勸告。陳群後被舉為茂才,除任柘令,不到任,於是隨父親陳紀往徐州避難。知人之明建安三年(公元198年),呂布為曹操所破,陳群父子亦在呂布軍中,見曹操皆出拜。曹操久聞其名,便征陳群為司空西曹掾屬。當時有人向曹操引薦樂安人王模、下邳人周逵,曹操均召而用之。陳群向曹操力言不可,並以為王模、周逵二人德穢行劣,最終必然壞事,曹操不聽。結果王周二人果然犯事受誅,曹操方信陳群之言,並向陳群承認錯失。陳群便推薦廣陵人陳矯、丹陽人戴乾,曹操皆加以任用。後來東吳為叛,戴乾因忠義死於變難;陳矯則成為一位名臣,是以舉世均認同陳群知人之明。而自從劉備叛後,東南多變,曹操便以陳群為酇令,以何夔為城父令,用名士以鎮撫諸縣,使官吏百姓安定。又任蕭(今安徽蕭縣)、贊(今河南永城)、長平(今河南西華)縣令。建安四年(公元199年),陳紀去世,陳群因此辭官。後任司徒掾,舉高第,為治書侍御史,轉參丞相軍事。制定法度魏國建立後,又遷為御史中丞。其時曹操正商議該否復使肉刑,於是下令說:“怎樣才有達於古今而通於變理的君子,可以助我決議此事呢!昔日陳鴻臚(指陳群父陳紀)以為死刑有可加於仁恩的用途,正是在說這方面的事。御史中丞(指陳群)可以申述卿父之論嗎?”陳群說道:“臣下的父親認為漢朝廢除肉刑而增加鞭打、杖擊,本意是出於仁惻之心,想減輕對犯人刑罰,但沒有想到死去的人卻越來越多。正所謂名義上減輕而實際上加重了。因為名義上減輕了刑罰,老百姓容易忽略而犯罪,這樣實質上卻加重了刑罰,老百姓也更容易受到傷害。《尚書》說:‘只有敬畏、慎用五刑,才能養成三種德。’《周易》上也記載著割鼻、斷足、砍腳趾的刑法,這些都是用來輔助政教、懲治邪惡的。況且殺人償命,也合乎古代的制度;對於把人打傷或毀壞別人的身體的罪犯,只是剃去頭髮圈住脖頸幹活服役,就不合道理了。如果沿用古刑,使姦淫者受宮刑,然後再把犯人關入蠶室,使偷盜者受刖刑,那么就永遠不會發生淫亂盜竊一類的壞事了。據說古代適用五刑的犯罪行為有三千多種,雖然不能全部恢復,但是像姦淫者下蠶室、偷盜者刖其足這樣的刑罰,由於姦淫、偷盜正是時下常有的禍患,因此應該首先施行。按照漢朝法律,對於罪大惡極的犯人應當斬首,這是不能顧及所謂仁義的。但是對於其他剛夠死刑、可殺可不殺的犯人,就可以施以肉刑。這樣,所受之刑與所犯之罪就可以相抵了。如今以鞭打、杖擊處死的刑法代替肉刑,實在是只重視人的肢體而輕視人的性命啊!”鍾繇亦對陳群所議表示同意,而王朗及其它人則多以為未可復肉刑。曹操對鍾、陳二人的看法深為贊同,只是因為戰事連綿,又顧及眾人的議論,故暫且將此事擱置一旁。後陳群轉為侍中,領丞相東西曹掾。陳群的為人,在朝中對人無適無莫(語出《論語 里仁》:“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意指對於人事沒有厚薄之分),貴雅而執名杖義,不會為媚人而違背道德。最初時,陳群常非議郭嘉為人不治行檢,故曾數次於廷上投訴郭嘉,但郭嘉其意自若,毫不在意。曹操認為陳群能秉持公正,為之歡悅。陳群的性格正直通雅,多結友人,與同郡辛毗、杜襲、趙儼並皆知名,號為“辛、陳、杜、趙。”又與“直道推誠於人”的李義為友。陳群亦與華歆交深,常嘆華歆為“可謂通而不泰,清而不介者。”曹丕在東宮,對陳群深表敬器,待以交友之禮,常嘆道:“自從我有了顏回,學生們和我的關係便更加親密了。”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魏諷謀反時,黃門侍郎劉廙之弟劉偉被魏諷誘同,如今按罪連坐,劉廙亦當誅。陳群便向曹操進言,曹操亦道:“劉廙是名臣,我的本意也想要赦免他。”於是只是調任他的官職而已。劉廙因而深感陳群之德,陳群卻認為:“議論如何量刑乃是為了國家,並非為了私人,況且赦免你的決定本是出自英明之主,我又怎么能知道呢?”陳群心胸博大,從不驕矜自傲,始終都是如此。同年十月,孫權上書稱臣,稱說天命。曹操以孫權之書示外道:“這小子想把我放在爐火上嗎!”陳群便與尚書桓階上奏:“漢自安帝已來,政去公室,國統數絕,至於今者,唯有名號,尺土一民,皆非漢有,期運久已盡,歷數久已終,非適今日也。是以桓、靈之間,諸明圖緯者,皆言‘漢行氣盡,黃家當興’。殿下應期,十分天下而有其九,以服事漢,群生注望,遐邇怨嘆,是故孫權在遠稱臣,此天人之應,異氣齊聲。臣愚以為虞、夏不以謙辭,殷、周不吝誅放,畏天知命,無所與讓也。”建制九品延康元年(公元220年),曹丕即王位後,封陳群為昌武亭侯,徙為尚書。其間,陳群建制九品官人之法,成為歷史名制。同年,曹丕稱帝,陳群遷尚書僕射,加侍中,徙尚書令,進爵穎鄉侯。黃國中,曹丕意欲追封卞太后的父母,陳群奏道:“陛下以聖德應運受命,創業革制,應當永為後世所循之式。按照典籍上之文獻,從無婦人可以分土命爵之制度。在禮典,婦因夫爵。嬴秦違於古法,而劉漢則沿承古例,這可不是先王之令典啊。”曹丕大悟,便道:“此議甚是,既然如此,且勿施行。以此作著詔下藏之於台閣,使其永為後式。”在曹丕受禪時,朝臣三公以下皆受封爵位;獨華歆因為以神色不合觸忤曹丕,所以只是官徙司徒,而並無進爵。曹丕久不能釋懷,便問陳群道:“我應天受禪,諸侯群後,無不人人喜悅,其形盡現於聲色,惟獨相國(指華歆)和你臉有不豫,這是為了甚么呢?”陳群便離席長跪道:“臣與相國曾為漢朝之臣,內心雖為陛下感到喜悅,但在義理上,臣等的神色實應畏懼、甚至憎恨陛下才對。”曹丕聽後大悅,方知其意。當年,蜀司徒許靖曾執兄禮以事陳群之父陳紀,又與陳郡人袁渙、平原人華歆、東海人王朗等親善;所以陳群在魏初為公輔大臣時,常與許靖有書信往來,重結舊好,情義款至。黃初三年(公元222年),劉巴去世後,陳群齎信與丞相諸葛亮,問劉巴的訊息,並稱“劉君子初”,甚為敬重。黃初四年(公元223年),陳群與僕射司馬懿並舉泰山人鮑勛為宮正。同年,陳群與司徒華歆、司空王朗、太史令許芝、謁者僕射諸葛璋分别致書與蜀相諸葛亮,向其陳說天命人事,希望蜀漢能舉國稱藩,但徒勞無功。清流雅望黃初六年(公元225年),曹丕親征孫權,軍至廣陵,使陳群領中領軍。黃初七年(公元226年),曹丕師還壽春,以陳群假節都督水軍。曹丕回到許昌後,拜陳群為鎮軍大將軍,領中護軍,錄尚書事。鮑勛時為治書執法,因屢次面諫曹丕而觸怒曹丕,後又於陳留郡界包庇太守孫邕,被收付廷尉並議死罪。陳群便與太尉鍾繇、司徒華歆、侍中辛毗、尚書衛臻、守廷尉高柔等聯書並表“鮑勛父鮑信曾有功於太祖曹操”,求請赦免鮑勛死罪。曹丕不許,仍誅鮑勛。夏五月丙辰,曹丕得疾甚危,陳群與曹真、司馬懿等並受遺詔輔政。太子曹叡即位後,陳群進封潁陰侯,增邑五百,並前千三百戶,與征東大將軍曹休、中軍大將軍曹真、撫軍大將軍司馬懿並同開府。十二月,陳群又升為司空,故錄尚書事。三國志11的陳群是時,曹叡正初臨政,陳群便上疏道:“《詩經》上說‘儀刑文王,萬邦作孚’,又說‘刑於寡妻,至於兄弟,以御於家邦’,都要講效法先賢,以身作則的重要。道德的施實和教化的普及,一定要從身邊開始由近及遠,才能最終廣布於天下。 從靈帝去世、董卓進京開始,天下大亂,攻戰不止,老百姓不懂得先王之教的本意,我怕王教已衰敗得很厲害了。陛下如今應該承繼魏國的興盛,肩負起太、高二祖開創的基業。現在天下人都嚮往著美好的政治局面,只要能夠崇尚德治,布施仁化,體恤黎民,那百姓可就幸福了。此外,當臣子的人云亦云,隨聲附和,是非混淆,互相包庇,乃是國家的大患。如果大臣們彼此不和睦,就會產生對立的派別;如果有對立的派別,對文武官員的好壞評價就會失去標準和根據;如果評價好壞沒有根本標準和客觀根據,就會良莠不分,真假難辨。對這種現象,陛下不能不深加防備,及時採取措施,以斷絕後患。”陳群為司空期間,能任賢用能。陳群重視妻弟荀顗,以之為奇異;又辟北地人傅嘏為掾。亦曾上言舉薦當世隱賢管寧:“臣聽聞王者弘揚善行用來消除邪惡,所以商湯舉薦伊尹,而使不仁者遠離,這是實行德政的緣故。伏見徵士北海管寧,德行為世人的表率,學識足以成為人師,清廉儉樸足以盪去污濁,堅貞端方足以.匡正時弊。之前雖然徵辟過他,禮節尚未未優備。從前的司空荀爽,在家被拜為光祿大夫,先儒鄭玄,立即授予司農,如果禮儀周備,一定可以請他出山。至延西序,坐而論道,定能昭明古今,有益於道德教化。”陳群亦不忘論騭人物,曾與崔林共論冀州人士,林稱冀州當以崔琰為首。陳群以“智不存身”貶之,但卻被崔林反駁道:“大丈夫為人但有邂逅而已,即使如卿等幾人,又足以為貴嗎!”太和四年(公元230年),大將軍曹真上表欲起兵數道伐蜀,從斜谷而入。陳群認為當年曹操到陽平攻張魯,已經多收豆麥以增添軍糧,然而張魯未下而軍糧猶乏。如今既無別因,而且斜谷阻險,難以進退,轉運糧草必會受到鈔截,但若要留兵守重地,則勞損戰士,這些都是不可不熟慮的事。曹叡便依從陳群所議。不久,曹真復上表要從子午道出軍。陳群又述說其中不便,並言軍事用度之計。於是曹叡以陳群之議下詔曹真。其時正霖雨積日,陳群又以為應宜詔曹真還師,曹叡從之。太和五年(公元231年),諸葛亮攻打祁山,不克引退。大將張郃深追其軍,為流矢所中,死於木門。曹叡非常痛惜張郃的死,臨朝而嘆道:“蜀地還沒有平定張郃卻死了,該怎么辦呢!”陳群說:“張郃的確是良將,是國家的依靠。”衛尉辛毗則以為張郃雖然可惜,但畢竟已死,不應示弱。於是向陳群說:“陳公,這是甚么話呢!當建安之末,天下不可一日沒有武皇帝(曹操),及後委以國祚,而文皇帝(曹丕)受命,黃初之世,亦說天下不可無文皇帝,至其委棄天下,而陛下亦自龍興。如今國內所缺乏的,又豈會是張郃呢?”陳群便道:“確實如同辛毗說的那樣。”曹叡笑說:“陳公可稱得上善變啊。”太和六年(公元232年),曹叡愛女曹淑逝世,追封謚平原懿公主。陳群上疏奏說:“人的壽命長短是由命運決定的,生死存亡自有定分。因此聖人們制定禮儀時,或有所限度或充分顯現,以求得公允,合乎天道。孔子父母的合葬墳墓不整治,不裝飾,很儉樸;延陵季子的長子死在從齊國返回的途中,就安葬於嬴縣、博城之間,有不歸之魂。所以說,聖人的一舉一動都合乎天地之道,因此能夠流傳千古;大德之人的一舉一動都不能超越法則,因此成為萬世師表。公主死時年僅八歲,因此按照禮的規定,還不具備大辦喪事的資格,況且又不是周年滿月,如果用成年人的禮儀給她送葬,再多做些喪服,讓滿朝文武都穿上,一天到晚守靈痛哭,自古以來,這可是前所未有的呀。而且聽說陛下還要親自視察陵寢,親自路祭於庭、升柩於車。希望陛下能抑止割捨這些有損無益的事情,一切送葬事宜但憑大臣們的安排,不必御駕親臨,這是國家最大的希望了。聽說陛下的車駕要到摩陂,實際上要到許昌,您和太后宮中的上下人等,全都跟著一起東行,朝里的大小官員,沒有不感到驚訝的。有的說你是想要東行避災,有的說您打算找個合適的地方遷建宮殿,還有的不知道你到底想乾什麼。臣下認為,吉凶有命,禍福有人,即使遷徙求安,也不會有什麼益處。倘若一定要遷移躲避,那么好好修繕一下京城西北的金墉城,或孟津的別宮,都可以暫時留住,這樣也可以免除西宮上下露宿原野,耽誤春耕農忙的弊病。再說,如果東吳、蜀兩國的敵人聽到你要東行的訊息,就會認為您是自取敗勢,因而加強對魏國的襲擊干擾,那時咱們的麻煩可就多得數都數不過來了。況且,善士賢人應該能夠承擔盛衰,直面安危,秉執道義,篤信天命,並非搬遷其家以求安寧,周圍的人也會受到他們的影響和感化,消除恐懼心理,何況陛下乃是萬國之主,您平靜天下就安定,您躁動天下就會紛亂,您的一舉一動,怎么能夠稍有不慎呢?”曹叡不聽。青龍三年(公元235年),朝廷營治宮室,百姓因而盡失農務時利。陳群上疏奏說:“大禹繼承了唐、虞的盛世,卻仍然不看重修建宮室,厭惡豪華的衣服,何況當今自靈帝死後,天下大亂,老百姓所剩不多,比起漢文帝、漢景帝時,現在戶口超不過那時的一個大郡。再加上邊境戰事頻繁,將士勞苦,如果再遇到旱澇災害,國家的憂患可就深重了。況且吳國、蜀國尚未消失,國家還很不安定,應該乘他們還沒有興師進攻,加緊訓練軍隊,鼓勵農耕,做好準備,嚴陣以待。現在陛下捨棄這些當務之急,反而先建宮室,臣下恐怕老百姓會日漸睏乏,將來拿什麼來抵抗敵兵呢?當初劉備從成都來到白水,驛站內建造了許多接待來往過客的房舍,徵用耗費了不少勞役,太祖就認為他在勞民。如今,中原地區像這樣耗費勞力,正是吳國和蜀國所希望的,這可是關係到國家安危的大事,希望陛下能好好考慮這件事。”曹叡答道:“滅吳、與建宮室,也可以一起進行,一起完成。滅吳、蜀後,罷兵守城,怎么可以再徵用勞役呢?你是司空,和當年建未央宮的蕭何一樣,自然有建造宮室的職責呀。”陳群又說:“從前漢高祖劉邦只和項羽爭奪天下,項羽滅亡後,宮室都被大火燒毀了,因此蕭何才修建了武庫和穀倉,這些都是急切需要的設施,可漢高祖看到這些建築造得很壯麗,仍然氣沖沖地責備蕭何不該把它們造得過分豪華。如今吳、蜀尚未平定,實在不應該大興土木。人想要做件事或者想要得到某種東西,沒有找不到藉口和辯解之詞的。何況您是天子,沒有誰敢違抗您的旨意。如果以前您打算拆毀武庫,就可以說不能不拆毀它;如果以後您打算再修復它,又可以說不能不修復它。如果您一定要做的事,固然陛下打算不會屈從於臣下的言辭,但是如果您能斷然回心轉意,也並非是臣下的力量所能達到的。當初漢明帝想修築德陽殿,鍾離意極力勸阻,漢明帝就聽從了他的意見,可後來還是動工修建了,宮殿建成後,漢明帝對大臣們說了這樣一句話:‘要是鍾離尚書還在,這座德陽殿也蓋不成了。’所以說,當帝王的怎么會懼怕一個臣子,其實都是為了老百姓啊。現在臣下不能讓陛下留意傾聽我的意見,比起鍾離意來,我可差得太遠了!””曹叡於是有所減省。安然離世青龍四年(公元236年)十二月癸巳,陳群逝世,謚曰靖侯。其子陳泰嗣任。曹叡追思陳群之功德,於是分給陳群戶邑,並封一子列侯。陳群前後數次,密陳朝廷得失,每次上奏都封隱其事,輒毀草擬檔案,時人及其子弟均不能知其所奏。有人譏議陳群居位拱默,正始中詔撰群臣上書,以為名臣奏議,朝士乃見陳群諫事,皆甚嘆息。正始四年(公元243年),陳群得享從祀於曹操廟庭。
陳寔:此兒必興吾宗!曹植:容中下士,則眾心不攜;進吐善謀,則眾議不格。至德純粹者,陳司空也。吳質:陳群從容之士,非國相之才,處重任而不親事。曹叡:陳公可謂善變矣。陳壽:①陳群動仗名義,有清流雅望;泰弘濟簡至,允克堂構矣。魏世事統台閣,重內輕外,故八座尚書,即古六卿之任也。陳、徐、衛、盧,久居斯位,矯、宣剛斷骨鯁,臻、毓規鑒清理,鹹不忝厥職雲。②追觀陳群之議,棧潛之論,適足以為百王之規典,垂憲范乎後葉矣。袁宏:長文通雅,義格終始。思戴元首,擬伊同恥。人未知德,懼若在己。嘉謀肆庭,讜言盈耳。玉生雖麗,光不逾把。德積雖微,道映天下。江逌:昔漢起德陽,鍾離抗言;魏營宮殿,陳群正辭。裴松之:委質魏氏,展其器能,誠非陳長文、司馬仲達所能頡頏,而況於餘哉!袁淮:故司空陳群則不然,其談論終日,未嘗言人主之非;書數十上而外人不知。君子謂群於是乎長者矣。《博物記》:太丘長陳寔、實子鴻臚紀、紀子司空群、群子泰四世,於漢、魏二朝並有重名,而其德漸漸小減。《彧別傳》:前後所舉者,命世大才,邦邑則荀攸、鍾繇、陳群。《晉書》:亮(庾亮)美姿容,善談論,性好莊老,風格峻整,動由禮節,閨門之內不肅而成,時人或以為夏侯太初、陳長文之倫也。洪邁:夫曹氏篡漢,忠臣義士之所宜痛心疾首,縱力不能討,忍復仕其朝為公卿乎?歆、群為一世之賢,所立不過如是。王夫之:①魏從陳群之議,置州郡中正,以九品進退人才,行之百年,至隋而始易,其於選舉之道,所失亦多矣。...然且行之六代而未嘗不收人才之用,則抑有道焉。②曹孟德心知摧折者之固為亂政,而標榜者之亦非善俗也,於是進崔琰、毛玠、陳群、鍾繇之徒,任法課能,矯之以趨於刑名,而漢末之風暫息者數十年。③青龍、景初之際,禍胎已伏,蓋岌岌焉,無有慮此為睿言者,豈魏之無直臣哉?睿之營土木、多內寵、求神仙、察細務、濫刑賞也,舊臣則有陳群、辛毗、蔣濟,大僚則有高堂隆、高柔、楊阜、杜恕、陳矯、衛覬、王肅、孫禮、衛臻,小臣則有董尋、張茂,極言無諱,不避喪亡之謗詛,至於叩棺待死以求伸;睿雖包容勿罪,而諸臣之觸威以抒忠也,果有身首不恤之忱。④陳群上封事諫魏主,輒削其草;楊阜觸人主之威以直諫,與人言未嘗不道;袁宏贊群之忠,而譏阜之播揚君惡。夫阜激而太過,誠然矣;以群之削草為忠臣之極致,又奚得哉?⑤曹操以刻薄寡恩之姿,懲漢失而以申、韓之法鉗網天下;崔琰、毛玠、鍾繇、陳群爭附之,以峻削嚴迫相尚。士困於廷,而衣冠不能自安;民困於野,而寢處不能自容。故終魏之世,兵旅亟興,而無敢為萑葦之寇,乃蘊怒於心,思得一解網羅以優遊卒歲也,其情亟矣。⑥曹孟德懲漢末之緩弛,而以申、韓為法,臣民皆重足以立;司馬氏乘之以寬惠收人心,君弒國亡,無有起衛之者。然而魏氏所任之人,自謀臣而外,如崔琰、毛玠、辛毗、陳群、陳矯、高堂隆之流,雖未聞君子之道,而鯁直清嚴,不屑為招權納賄、驕奢柔諂猥鄙之行,故綱紀粗立,垂及於篡,而女謁宵小不得流毒於朝廷,則其效也。
《隋書·經籍志》載述《論語》源變時,稱:“魏司空陳群、太常王肅、博士周生烈,皆為義說。”又《經籍志·別傳》載司空陳群有五卷個人文集,經已佚失。(《舊唐書·經籍志·楚詞類》輯有“陳群集三卷”。)《清史稿·藝文志·經部·四書類》尚輯有“魏陳群《論語義說》一卷”。另《全三國文》整合收錄了陳群的許多言論,有《明帝蒞政上疏》、《諫謚皇女淑平原公主疏》、《諫營治宮室疏》、《又疏諫治宮室》、《諫追封太后父母》、《薦管寧》、《奏請魏王受禪》、《奏定歷》、《復肉刑議》、《追尊始祖太王為高皇議》、《諸王國相不應為國王服斬縗議》、《與諸葛亮書問劉巴訊息》、《汝穎人物論》。
祖父輩陳寔,曾任東漢太丘縣長,黨錮之禍後到荊州隱居。父輩陳紀,陳群父親,曾任平原相、侍中、大鴻臚。陳諶,陳群叔父,曾任司空掾。妻荀氏,荀彧的女兒。子輩陳泰,陳群之子,曹魏重要將領,曾領兵抵抗姜維發動的北伐戰爭。陳佐,陳諶之孫,陳群族子,官至青州刺史。陳坦,陳諶之孫,陳群族子,官至廷尉。孫輩陳恂,陳泰之子,繼承陳泰爵位,無子。陳溫,陳泰之子,陳恂之弟,兄長死後承繼封爵,鹹熙年間改封慎子。陳準,陳佐之子,官至太尉,封廣陵郡公。陳戴,陳佐之子,陳準之弟,曾任高官。陳征,陳佐之子,陳準之弟,曾任高官。陳堪,陳佐族子,陳準族弟,曾任高官。曾孫輩陳逵,字林道,陳準之孫,於江左有名譽,擔任西中郎將,死後追贈衛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