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為S.T,一般指技術支持團隊。S.t全稱為:support team 簡稱為S.T, 改網路技術支持團隊07年成立。這是一個PHPWind最齊全的第三方團隊組成的建站幫助論壇,目前核心貢獻人員23人,小組5個,並陸續增加中S.T(Support Team)成立於2006年7月,起先為了探究谷歌廣告的盈利而設,後經過思考改變發展方向為技術性論壇。創始人於2007年6月加盟PHPWind公司,此後Support Team便專注於PW論壇程式的技術支持。該組織擁有代碼講解小隊,外掛程式開發小隊,UI設計小隊,已經安全安全小隊和網站盈利小隊。2008年4月和5月該組織貢獻2名隊員加盟PHPWind公司,步入UI設計部門。2008年6月該組織該組織再次貢獻一名程式開發人員加盟PHPWind,步入DEV部門2008年7-9月又陸續貢獻2名隊員加盟PHPWind負責技術支持方面工作。使得PHPWind軟體在開源的大環境下發揮的更出色,讓站長使用的更方便,Support Team組織將持續貢獻餘熱,實現PW網站使用量的再一次技術性和面積的提升。PS:在企業後盾下一般技術支持或者售後服務,比如戴爾的S.T論壇,聯想的S.T服務等。在某個軟體/程式條件下,一般只第三方支持團隊,比如卡巴愛好者,比如linux愛好者。
ST---公司經營連續三年虧損,退市預警。ST----公司經營連續二年虧損,特別處里。S*ST--公司經營連續三年虧損,退市預警+還沒有完成股改。SST---公司經營連續二年虧損,特別處里+還沒有完成股改。S-----還沒有完成股改。滬深證券交易所2006年10月9日起一次性調整有關A股股票的證券簡稱。其中,1014家G公司取消“G”標記,恢復股改方案實施前的股票簡稱;其餘276家未進行股改或已進行股改但尚未實施的公司,其簡稱前被冠以“S”標記,以提示投資者。滬深證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據1998年實施的股票上市規則,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由於“特別處理”的英文是Specialtreatment(縮寫是“ST”),因此這些股票就簡稱為ST股。
ST是英文SpecialTreatmentR縮寫,意即“特別處理”。該政策自1998年4月22日起實行,針對的對象是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所謂“財務狀況異常”是指以下幾種情況:(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淨利潤為負值,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淨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註冊資本。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淨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3)註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註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低於註冊資本。(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別一種“其他狀況異常”是指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導致生產經營活動基本中止,公司涉及可能賠償金額超過公司淨資產的訴訟等情況。
S.T——上市ST股票日漲跌幅限制為5%,需要指出的是,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的處罰,而只是對上市公司目前所處狀況的一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於向投資者提示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進行理性投資,如果公司異常狀況消除,可以恢復正常交易。在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被暫停上市?什麼條件能恢復上市?哪些情形下被終止上市?上市公司若有以下情形的:(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二)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前三條,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第四條由交易所決定。
恢復上市的條件有因第(一)、(二)、(三)項的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的公司申請恢復上市的,交易所依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決定恢復該公司股票上市。因第(四)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的,在股票暫停上市期間,上市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後的第一個半年度報告;且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報告顯示公司已經盈利,上市公司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終止上市也稱“退市”或“摘牌”。有下列情形的被終止上市,上市公司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第(一)項所列情形而不具備上市條件的,因第(二)、(三)項所列情形,經查實後果嚴重的,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易所終止其股票上市:(一)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其暫停上市後第一個半年度報告的;(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暫停上市後第一個半年度報告,雖盈利但未在披露後五個工作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的。(三)恢復上市申請未被受理的。(四)恢復上市申請未被核准的。(五)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的。(六)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但公司出現虧損的。終止上市與ST制度有什麼不同?
ST制度是指滬深證券交易所從1998年4月22日開始,對連續出現2年虧損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treatment),在“特別處理”的股票簡稱前冠以“ST”。監管機構對虧損公司實行“ST”制度既是對虧損上市公司警告,也是對投資者風險提示。ST只能是一種過渡性的制度安排,是一個完整的市場化的市場退出機制的一個靈活的有機的組成部分。公司終止上市,投資者將如何行使用和保護自己的權益?公司終止上市是指公司的股票將不在交易所掛牌交易,但終止上市的公司的資產、負債、經營、產品、盈虧等並不因退市而產生改變。因此投資者應當了解以下四點:(1)退市並不一定是破產或解散,只要未宣布破產,終止上市的公司仍然存在並運作;(2)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終止上市的公司的股東仍享有對公司的知情權、投票權等股東權利;(3)終止上市的公司仍然有資產重組的權利;(4)公司終止上市後,股東仍然可以進行股份的轉讓。中國證券業協會將準許合格的證券公司,為終止上市的公司提供代辦股份轉讓服務。連續三年虧損的上市公司應予退市,早在1993年12月29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就已明確規定。深、滬交易所從1999年開始對連續三年虧損的上市公司給予暫停上市處理,提供特別轉讓服務。2001年2月22日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及相關通知是對《公司法》的相關條款進一步細化。2002年2月25日深滬交易所修改其《上市規則》,取消了特別轉讓服務(PT制度)。上市公司終止上市,投資者會受到什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