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來自不同的城市,但是Day 26的所有成員都對音樂有著畢生的摯愛,都有著娛樂大眾的強烈願望。這是融於孩提時代的一種激情,這種激情得到了朋友,家人的支持,有著強大的精神支柱。Will:來自Chi鎮的Will曾在教堂、當地才藝Show、中學各項活動和畢業典禮中都展露過自己的歌唱才華。“我甚至再也不想去學校了,”他承認說,“我只想唱歌,為此我可以做任何事情,在任何地方演唱,只要能幫助我實現我的目標。”2006年,Will的機會終於來了。當時在參加一次聚會時,一名當地DJ敦促他去參加MTB4的試音比賽。“他說我贏得區域比賽的機會真的很大,即便如此,我還是心存疑慮,我為此而祈禱過,但是最終我還是贏了。”Robert:出生於底特律的Robert在他9歲的時候,便在鄉村巨星肯尼羅傑的年度假日演出上登台表演。當時觀眾席上坐著一位底特律老虎棒球隊的球員,事後他邀請這位少年在球隊的開賽日為其唱頌國歌,這使Robert成為獲此殊榮的最為年輕的美國黑人。“當時人人都在為我鼓掌歡呼,”Robert回憶道,“就在那時我知道了,就在那時那種感覺襲遍我的全身-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比不上唱歌。”Brian:作為土生土長的休斯敦人,Brian在三歲時便站在了閃光燈下,當時他邊唱邊跳著Michael Jackson的Billie Jean,在當地才藝表演上大放星光。但是Brian卻幾乎錯過了他人生當中最大的一次機遇。“MTB4試音比賽前一天晚上我朋友不停的給我打電話問我想不想去。我當時甚至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我真的不確定是否要參與,但是我朋友當晚11點居然又打來電話,然後直到第二天凌晨1點我才站在了參賽隊伍當中。”Michael:來自南凱羅萊納州的Michael在還是個小P孩的時候,看著電視上的歌手,他就夢想他會和他們一樣歌唱。在用多年的時間磨練他的歌唱才能之後,最終Michael實現了他的夢想。“去年我還在一所工廠裡面工作,現在我終於可以做我喜歡的事了。現在我去什麼地方都會有人認出我,我非常喜歡這種感覺。因為那意味著他們在看著我們的表演。”Qwanel:Qwanell在羅徹斯特長大,去了與ex- Fugee Wyclef Jean上的同一所音樂學校。在那他得完成他的學業。他總夢想成為一位明星,但是他不確定為此放棄學業是否是理智之舉。正當他掙扎著做出決定的時候,他聽說了將要在紐約城舉行的MTB試音比賽,然後順其自然的,他也做出了決定。“當時我是蓬頭垢面的去參加比賽的。很顯然,”他笑道,“結局是無限風光的。”當你實現了你畢生追求的目標,如美夢般生活著的時候,真的很難用言語來形容這一路走來的坎坷。但是Day 26 會毫不猶豫的告訴你一件事。“與Diddy工作真的是太Cool了,” Will為他親如一家的弟兄們說道。“他給了我們非常棒的建議;他會永遠的陪伴在你的左右,不曾睡去;而且總會領頭走在前面。就像下棋一樣;在他的指引下,你總會走出正確的一步,這一步總會保護著你,使你走的更遠。”帶著他們在Bad Boy首發的同名處子專輯,Day26已經走出了那一步,未來也必將會屬於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