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4:26-29歌詞

添加日期:2014-02-20 時長:04分07秒 歌手:活水

願意跟隨主、為主工作的人,必須有受苦的決心,因為這條路就是受苦的道路。有一次,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他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求他一件事。耶穌說:「你要甚麽呢?」她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麽;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他們說:「我們能。」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太二十20至23)
  這兩個人求的雖然有錯,但他們的回答卻是對的,要服事主,必須不怕吃苦,到底雅各成了十二使徒中第一個殉道的;約翰是十二使徒中最後一個為主受難的----被充軍到拔摩海島,真是一左一右;作神的兒女,只要信,是沒有別的條件的,但要事奉神作神僕人的是有條件的。
  主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6至27)
  主又說:「這樣,你們無論甚麽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33)
  主以蓋樓和打仗為比喻:要先坐下算計、酌量,能成功不能,能得勝不能,若是不能,就趁早不必。若半途而廢,就像鹽失了味,用在田裡,堆在糞里,都不合適,只好丟在外面,以後再無用了。主雖然願意人跟隨祂,但祂不勉強人跟隨祂,要跟隨主的人必須能履行祂的要求:有受苦的決心。今日有許多事奉神的人,跟不上去了!有的逃跑、有的放棄、有的轉業,就是當初跟隨主的時候,沒有先坐下算計花費,沒有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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