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啟示錄(啟)第13章歌詞
我又看見一個獸從海中上來,有十角七頭;在十角上戴著十個冠冕,七頭上有褻瀆的名號。
我所看見的獸,形狀象豹,腳象熊的腳,口象獅子的口。那龍將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權柄,都給了它。
我看見獸的七頭中,有一個似乎受了死傷,那死傷卻醫好了。全地的人都希奇,跟從那獸;
又拜那龍,因為它將自己的權柄給了獸;也拜獸說:“誰能比這獸,誰能與它交戰呢?”
又賜給它說誇大褻瀆話的口,又有權柄賜給它,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
獸就開口向 神說褻瀆的話,褻瀆 神的名,並他的帳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
又任憑它與聖徒爭戰,並且得勝。也把權柄賜給它,制伏各族、各民、各方、各國。
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它。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擄掠人的,必被擄掠;用刀殺人的,必被刀殺。聖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
我又看見另有一個獸從地中上來,有兩角如同羊羔,說話好象龍。
它在頭一個獸面前,施行頭一個獸所有的權柄,並且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死傷醫好的頭一個獸。
又行大奇事,甚至在人面前,叫火從天降在地上。
它因賜給它權柄在獸面前能行奇事,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說:“要給那受刀傷還活著的獸作個像。”
又有權柄賜給它,叫獸像有生氣,並且能說話,又叫所有不拜獸像的人都被殺害。
它又叫眾人,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
除了那受印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作買賣。
在這裡有智慧。凡有聰明的,可以算計獸的數目,因為這是人的數目,它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