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雅各書(雅)第2章歌詞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若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衣服也進去;
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裡。”或“坐在我腳凳下邊。”
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
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 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
你們反倒羞辱貧窮人。那富足人豈不是欺壓你們,拉你們到公堂去嗎?
他們不是褻瀆你們所敬奉的尊名嗎(“所敬奉”或作“被稱”)?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夸勝。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借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 神的朋友。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