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申命記(申)第4章歌詞

時長:09分34秒 歌手:聖經舊約

“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 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
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 神的命令。
耶和華因巴力毗珥的事所行的,你們親眼看見了,凡隨從巴力毗珥的人,耶和華你們的 神都從你們中間除滅了。
惟有你們專靠耶和華你們 神的人,今日全都存活。
我照著耶和華我 神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
哪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象耶和華我們的 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
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象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
“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
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
“那時你們近前來,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焰沖天,並有昏黑、密雲、幽暗。
耶和華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你們只聽見聲音,卻沒有看見形象。
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就是十條誡;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
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象。
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仿佛什麼男像、女像,
或地上走獸的像,或空中飛鳥的像,
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魚的像。
又恐怕你向天舉目觀看,見耶和華你的 神為天下萬民所擺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萬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它。
耶和華將你們從埃及領出來脫離鐵爐,要特作自己產業的子民,象今日一樣。
耶和華又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起誓必不容我過約但河,也不容我進入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那美地。
我只得死在這地,不能過約但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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