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利未記(利)第17章歌詞
耶和華對摩西說:
“你曉諭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眾人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綿羊羔,或是山羊,不拘宰於營內營外,
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從民中剪除。
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里所獻的祭,帶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
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壇上,把脂油焚燒,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
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原文作“公山羊”),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你要曉諭他們說: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獻燔祭或是平安祭,
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什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
“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必放出它的血來,用土掩蓋。
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無論什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必不潔淨到晚上,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到了晚上才為潔淨。
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擔當他的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