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引經斷案歌詞

添加日期:2013-07-02 時長:03分31秒 歌手:歷史文化

這個小故事講的是關於:董仲舒引經斷案。
漢武帝有一次在京城召集賢士能人商討國家大事,三十九歲的哲學家董仲舒也到京城參加了這次活動.他從容對答皇帝的提問,得到了漢武帝的讚許.
董仲舒的思想學說主要受孔子的影響.他特別推崇孔子,認為他的德治、仁政、重視倫理教育的儒家思想應當大大提倡,而其他的學術思想則應當統統排斥,不能讓它們齊頭並進.董仲舒的這個“罷黜(chù)百家,獨尊儒術”的建議,不僅被漢武帝所採納,而且充分肯定,積極推行,讓它成了我國封建社會的正統思想.
由於董仲舒推崇孔子,因此把孔子所修訂的魯國的編年史《春秋》看成是治理國家、管理人民的理論依據,因此,他在當朝廷官員時,凡是遇到政治、法律等一切疑難問題,大多從《春秋》中去尋求答案.
有個年輕的女子,她的丈夫出遠門,在乘船渡海時,不幸掉進海里淹死了,屍首無法找到.過了一段時間,這女子的父母為她另找了一門親事,並把她嫁了出去.當時漢朝的法律規定,丈夫沒有落葬前,妻子是不能改嫁的.官府根據這條法律,把那個女子抓了起來,並判了她的死罪.
董仲舒知道了這件事後,認為判刑不當.他引用《春秋》中的一個條例,大意是丈夫死了後沒有男人就可以再嫁.而且那年輕女子並不是德行不好,去和其他男子私奔,而是順從父母的意思去嫁給別人,沒有違反《春秋》中的原則,因此不能判罪.
還有一樁案子:父子倆與別人發生爭執,並打了起來.對方拔出佩刀要刺殺父親,兒子見了,立即拿起棍棒衝上去援救.不料在混亂中棍子居然擊中了自己的父親,使父親受了傷.根據漢朝法律規定,兒子打傷父親,是不孝罪,要判重刑.
董仲舒知道後,講了《春秋》中的一則案例:春秋時有個叫許止的,很孝順父親,見父親病了,連忙去買藥,煎好後端給父親喝,不料父親因吃錯了藥而不治身亡.由於許止沒有殺父的動機,因此沒有論罪.
董仲舒認為,這兩個案子情況相仿,這個兒子是在混亂中誤傷了父親,他沒有打傷父親的動機,所以應該免除他的罪,不予處罰.
由此可見,董仲舒在審案斷案方面,是完全依照《春秋》的“微言大義”來行事,他提倡禮治,認為用道德的感化作用比用刑的懲罰作用更能服人心.用刑法治百姓,百姓們因為害怕懲罰而不敢犯罪,但內心的根子沒有去除;用禮治百姓,百姓們覺得犯罪可恥,從心底明白不能去犯罪.
董仲舒的這種思想對於統治者有利,因此得到漢武帝的支持.當他晚年退休後,朝廷如遇到一些重大的問題,還派最高司法官到他的住處去探討處理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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