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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加)第2章

  • 2:1

    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去。

  • 2:2

    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

  • 2:3

    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臘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

  • 2:4

    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里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

  • 2:5

    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

  • 2:6

    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乾; 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什麼。

  • 2:7

    反倒看見了主托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托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

  • 2:8

    (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

  • 2:9

    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

  • 2:10

    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 2:11

    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

  • 2:12

    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 2:13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伙裝假。

  • 2:14

    但我一看見他們行得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么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 2:15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 2: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 2:17

    我們若求在基督里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 2: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 2: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著。

  • 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

  • 2:21

    我不廢掉 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